十一章十一章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數所以能統三十輻者,無也。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實統案也。埏埴以爲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為30用。無安木、埴、璧,所以成三者,而皆以無爲用也。言者,有之所以爲利,皆賴無以爲用也。本章完十章十二章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