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
三十九章

三十九章

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昔,始也。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爲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旣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則失是也。之散其母,故皆裂、發、歇、竭,滅、蹶也。天得一以淸,地得一,已寧,神得一似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已生,侯王得一似爲天下貞。其致之。各以其一,致此淸、寧、靈、盈、生、貞。天無以淸將恐裂,用一以致淸耳,非用淸以淸也。守一則淸不失,用淸則恐裂也。故爲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無用其功,恐喪其本也。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故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爲本。數與者,一之反邪?非乎?故致數,輿無輿。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淸不能爲淸,盈不能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淸不足貴,盈不足多,貴在其母,而母無貴形。貴乃以踵爲本,高乃以下爲基。故致數興,乃無與也。玉石琭琭珞珞,體靈於形,故不欲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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