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浮志補
越王鳥二

越王鳥二

越王鳥二

則。竺法眞登羅山疏曰:越王鳥,狀似蔦,口句末可受二升許,南人以爲酒器,珍於文螺。不踐地,不飲江湖,不唼百草,不餌蟲魚,惟噉木葉。糞似薰陸香,山人遇之,旣以爲香,又治雜瘡。太平御覧補□天南越志曰:魏□□,一名越王烏。斷見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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