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

李翱

王野人,名體靜,蓋同州人。始游浮山觀原,未有室居,縫𥿄爲裳,取竹架樹,覆以草,獨止其下。豺豹熊象,過而馴之,弗害也。積十年,乃構草堂,植茶成國,犂田三十畝以供食。不畜妻子,少言說,有所問,盡誠以對。人或取其絲,約酬利,弗問姓名,皆與。或負之者,終不言。凡居二十四年,年六十二,貞元二十五年五月,卒於觀原茶園。村人相與鑿木爲空,盛其屍,埋於園中。觀原積無人居,因野人遂成三百家。有尙怪者,因謬王野人。旣死,處士陳恆發其棺,惟見空衣。翱與陳恆相遇,問其故,恆曰:作記者欲神浮山,故妄云然。元和四年十一月,翱以節度掌書記奉牒知循州。五年正月,準制祭名山大川。翱奉牲牢於山,致帝命,遂使斷木爲棺,命將吏村人敢葬野人,遷於佛寺南岡,其骨存焉。乃立木於墓東,志日王處士葬於此。削去謬記,以解觀聽者所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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