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根第十六
歸根第十六
致虚極,致,至也。道人捐情去欲,五藏清靜,至於虚極也。
守靜篤守清靜,
行篤厚。
萬物並作
作,生也。萬物並生。
吾以是觀其復。
言吾以觀萬物,無不皆歸其本也。人當重其本。
夫物芸芸,
芸芸者,花葉茂盛之貎。
各復歸其根。
言萬物無不枯落,反復其根而更生。
歸根曰靜。
靜謂根也。根安靜柔弱,謙卑處下,故不復死。
靜曰復命。
言能安靜者,是謂復還性命,便不死。
復命曰常,
復命使不死。
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
能知道之所常行者,則爲明也。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而妄作巧詐,則失神明而凶。
知常容,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除情欲,無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
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衆邪莫當。
公乃王,
公正無私則可以爲天下王。治身正則形一而靜,神明千萬共湊己躬。
王乃天,
能王則徳洽神明,乃與天通矣。
天乃道,
德與天通,則與道合同也。
道乃久。
與道合同,乃能長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純備,道德弘遠,無殃無咎,乃與天地同没,終不危殆也。
道德眞經注卷之一
End of chapter
Text and scans: Shidian Guji (Peking University –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 Shidian Gu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