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病傳論篇
標本病傳論
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篇前。
黄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别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必中焉。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
道不疑惑,識斷深明,則無問於人,正行皆當。
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識猶褊淺,道未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爲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著之至也。言别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爲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爲逆,治得爲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標後病,必謹察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
間,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中也。以意調之,謂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捨法而以意妄爲調之也。
間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并謂他脉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爲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
臓眞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勝金,傳於肺也。肺在變動爲咳,故爾。
三日脇支痛。
肺金勝木,傳於肝也。以其脉循脅肋故如是。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木勝土,傳於脾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藏四傷,豈其能乆?故爲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晝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大氣入藏,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經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臓。甲乙經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臓兼舉之。
肺病喘咳。
臓眞高於肺而主息,故喘欬。
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於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於脾。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岀於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臓眞散於肝脉,内連目脅,故如是。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於肺。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脛痠。
謂胃傳於腎,以其脉起於足,循腨内,岀膕内廉,上股内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爲腎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
臟眞濡於脾而主肌肉,故爾。
一日而脹。
自傳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脛痠。
胃傳於腎。
三日背𦛗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𦛗也。𦛗音吕。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胻痠。
臓眞下於腎故如是。
三日,背𦛗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𦛗膀胱,是自傳於府及之𦛗也。
三日腹脹。
膀胱傳小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三日上之心,心脹。
三日兩脅支痛。
府傳於臓。○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脅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臓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晡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胻痠。
胃傳於腎。
三日背𦛗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𦛗也。
五日身體重。
膀胱水府傳於脾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爲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昳。
夜半後,謂子後八刻丑正時也。日昳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昳,徒結切。
膀胱病,小便閉。
以其爲津液之府故爾。
五日少腹脹,腰脊痛,胻痠,
自歸於臓。
一日腹脹。
腎復傳於小腸。
一日身體痛。
小腸傳於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一日上之心,是府傳於臓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鷄鳴,夏下晡。
鷄鳴,謂早鷄鳴,丑正之分也。下晡,謂日下於晡時,申之後五刻也。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爲紀,以不勝之數傳於所勝者,謂火傳於金,當云一日。金傳於木,當云二日。木傳於土,當云四日。土傳於水,當云三日。水傳於火,當云五日也。若以己勝之數傳於不勝者,則木三日傳於土,土五日傳於水,水一日傳於火,火二日傳於金,金四日傳於木。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玉機眞臓論曰:五臓相通,移階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與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
間一臓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无止字。
及至三四臓者,乃可刺也。
間一臓止者,謂隔過前一臓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間隔一臓也。及至三四臓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臓也。諸至三臓者,皆是其己不勝之氣也。至四臓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爲害於彼所生,則父子无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三十七
Text and scans: Shidian Guji (Peking University –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 Shidian Gu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