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文天律
赤文天律
一、法官、道士、神將香火,朝夕不虔,輕慢真靈,葷酒污觸,徒九年,入寒冰地獄,黃繩束頸之報。
一、法官倚勢而欺辱下賤及不孝父母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非時妄動神吏,侵害生民者,徒三年,減壽半紀。
一、法官經行地方,遇水旱虫蝗、瘟疫、流毒、饑饉等災而不急行救濟者,徒五年。
一、法官所在去處,見盜賊狡猾之人爲害於民者,許令立便申奏,待天譴誅戮,違者徒三年。若奏神誅戮,而其人不如狀内所申者,加一等。
一、法官行法,若顯貪受䞋賄,不念病苦,艱阻民情,徒九年,入黑暗地獄,萬苦逼身之報。
一、法官所奉戒律,輒有侵犯,徒七年,招灰池地獄、火燄烙體之報。
一、法官行法,陽行陰報,不得始勤終怠,違者滅身,殃及九祖。
一、法官、道士脩齋設醮,用心輕重,處事高低,徒七年,招鐵丸地獄,犁牛耕舌之報。
一、法官非驅鬼而口中非時稱急急如律令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篆符而以筆頭左指,敕水而以水孟左轉者,俱徒九年。知而故犯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行持不精,到處行役神吏,不擇紙筆,便寫符文敕水者,徒二年。天司奪養道之資,令使見世窮窘。
一、法官無事不得妄入正神廟宇及持正法而妄擒正神者,徒十二年。
一、法官、道士無故殺生,有害物命者,徒三年,見貧窮短命,受畜生身之報。
一、法官受民間驅邪治病詞狀而不能卽時行遣者,徒一年。如狀不合格式者非。
一、法官出入,見民間私祀邪神淫鬼者,仰卽時遣神吏擒縛,依律斷罪。如或見聞而不根治者,徒三年。
一、法官妄以行法增崇,如一言毁及同僚,應行法者,徒三年。如辨論公事曲直,及探正法而爭者非。
一、法官妄以正法傳之,非人意求財利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職列七品者,錄功不書過。若能進章表,知其官職,恃而作過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以正法而爲戲者,徒五年。
一、法官爲民間請符乞水,不依正法,輕慢神吏,書符不誠者,徒六年。若請符而反輕正法,不給付者非。
一、法官篆符,故意倒書橫寫,及朱書不從左,墨書不從右者,徒一年。
一、法官説話口是心非者,徒二年。如事出方便者不論。其諸法官妄以己身尊崇叱咤弟子者,徒三年。
一、法官符水靈應,有功于人,而自稱説者,徒一年,臨事不神。
一、法官行符咒水,符篆未曉者,須得務求勝己之師問之。如或未曉爲曉,未通爲通,妄以己勝他人者,徒三年。
一、法官、道士及男冠、女冠爲人設醮,衣冠不整肅,齋供不如式,而輒登壇者,減壽半紀。茹葷酒者,永入酆都,七祖受罪。
一、法官、道士行持滅裂,爲人關奏進上章表,而不如式,希求財利及不至誠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入壇關白章表,言語重疊,及朝禮非儀,存念雜真,并以手觸天門,先以右足登壇者,徒三年。
一、法官、道士申狀内坐説某時拜上朱章,而非其時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受三洞大洞籙經者,不論天下極品仙官及鬼神,並可指揮驅使。或受經而無籙,或受籙而無經者同。如或有犯籙戒者,徒十二年,禁登法座。
一、法官、道士能以秘文咒法而身歷天曹,進章上表,朝禮上真者,須得經諸司取稟,然後方得前往。如官及七品者,非得經歷諸司者聽,違者除名。
一、法官、道士能以太上秘文咒訣,進章拜表,得報應而泄人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道士進上章表,惟天樞院申狀玄都黃剌章表頭上醮意,不得差錯一字。違者醮爲虚設,章表不達。醮主、法官各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列衘差錯及冒稱官位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道士及男冠、女冠受正一籙者,方許關行文牒,及申黃剌,違者徒九年。
一、法官拜表上章,而不五重封者,徒四年。
一、法官、道士進章表醮意不得過一百七十六字,違者並各徒四年。醮詞冒瀆,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爲人申章進表,須得如法,其餘醮筵,隨力建功,請行法事。如或貧窮下賤,只以酌水獻花。如不至誠者,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設醮登壇,而不恭謹,反語笑諠嘩,斜目曲視,背立唾痰,呼童叫僕,不以臣禮者,減壽一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進章上表而不合格式者,徒二年。錯二字者加一等。錯三字者不達,高功、醮主並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進遷拔章,只奠金籙白簡、黃籙白簡,如不遵此式者,徒九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不及五品已上並不受都功籙,而關行女青詔書追魂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不受職籙,要稱仙職者,徒七年,永世貧苦,身殁受栲。
一、法官、道士官及五品而行詔書者,須得朱書牒内云。伏睹混洞赤文女青詔命,許令告下十方無極世界禱官之庭,遷拔亡人,進入道宮,以副太上好生者。如違此語,詔書陰界並不執用。關奏醮主,各徒三年。
一、法官、道士上章進表,三品、四品方許直達御前,五、六、七品申聞天樞院轉奏,違者徒九年。
一、奠簡,每面長九寸,厚二分,闊二寸四分,正面寫咒,背面篆符,外用青絹或紗盛之,如力不及紙亦可用。違此式者,南昌地府並不執用,遂爲虚設。關奏醮主並各徒三年。
一、法官四季天地赦日,不得行符咒水,看閲條律,違者先滅一身,後殃九祖。
一、法官補奏弟子衘位,籍注左判官,方許補左大判官,次許補右大判官,違者並各徒九年。知而保奏者,各除名滅身,罪殃三代。
一、法官及道士、居士六戊日燒香,進章上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
一、法官與弟子奏受籙職,必三元甲子、庚申日方許設醮,其餘日不准奏,違者徒十二年,殃及九祖。
一、法官不得私祀鬼神,惟二月、八月祭竈;遇三元五臘,薦拔上世亡魂,祭度幽爽;四始八節日祭壇靖官將護法神員。違者徒三年。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非庚申、甲子日而輒欲申請非次遷擢者,各徒九年。再三申請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傳受法書,符圖印訣,不依年限,妄示非人,徒九年,必招風雷地獄、鋒戟裂體之報。
一、法官奏弟子傳法度師,北院出官者,令從北院計衘,南院出官者,令從南院計衘,違者徒八年。
一、法官奏弟子傳法,看其人心術端正,方可保奏。如或人情,或以勢力而亂奏者,並各徒三年。若得其人者,補三官。
一、法官傳弟子正法,須得己身佩受一千日外,必脩持無礙,方許保奏。違者除名落職,徒三年。
一、法官傳受弟子正法,須得給統兵印并都攝符,令其統制神吏,驅役鬼神。統兵印文,仙都總攝之印,作兩行疊篆。都攝符卽三元符也,以黃絹篆之,於符兩節寫墨敕給付某人收執驅攝一切神鬼。後度師寫姓名僉押,違此者,徒三年。神吏不聽傳法士驅使,遂爲虚設,非徒行法無益,天譴必臨。
一、法官傳受弟子,有始而無終,不盡其所學者,徒九年。如弟子學而有始無終者,亦如之。知而故犯者,加一等。若弟子而不問,師而不傳者非。
一。法官見世間有異常人者,許令上章表,或申狀,備書此人所爲,外函上寫未表不下天曹直進太上御前,以待差官超擢,填上元八品仙官見缺。如是常日章表申狀而不經諸司檢驗者,徒八年。
一、法官傳受弟子秘訣,而隱真出僞,或誤傳而一字,或咒是而訣非,或訣是而咒非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職列仙卿者,許奏斬伏魔等使,違者准前律。
一、法官職列帝君品者,許辟奏五獄、四瀆等官,及充替應有司仙官、鬼官。
一、法官雖職列高真者,亦不許奏洞陽等帝君,違者滅身,殃及九祖。
一、法官職列上章典者,許進章表,違者徒六年。
一、法官不受都功籙者,不得申黃敕及進章表,違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滅身。或不知者,積罪愆貫盈,差三官追取,令使萬刼受罪,入石炭等獄。
一、法官職列七品,不許牒天曹并五嶽及六品官方許,違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職列南司及六品官者,許令便宜申奏;職列北司六品官者,許遷入南司,從别計衘。違者除名落籍,舉過不論功。
一、法官職列九品者,不許牒地司;八品方許,違者徒三年。
一、法官職列八品者,許奏左大判官;職列五品者,許保奏七品官;職列四品者,許保奏從六品官。違者准前律論罪。
一、法官職列四上仙者,許奏上宰;職列真人者,許奏使;職列四相及職九天諸使者,許奏仙卿;職列諸司君者,許奏上宰及真人,并判酆都等使。違者准依前律論罪。如職過其實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申狀,合稱臣而不稱者,徒三年;知而故犯,徒九年;不合稱臣而稱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加一等。
已上道律,于天律中摘其要者,共計七十二條。
赤文天律終
Text and scans: Shidian Guji (Peking University –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 Shidian Gu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