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御注曰:安者,危之對,未兆者已形之對,脆者堅之對,微者著之對。持之於安,則無危。謀之於未兆,則不形。聖人之知幾也,脆者泮之則不至於堅冰,微者散之則不著。人之殆庶幾也。奔壘之車,沈流之航,聖人無所用智,焉用智於未奔沈,所謂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也。

臣義曰:其安其未兆,事之未形者也。其脆其微,事之甚細者也。事未形而爲之,是爲於未有也。事甚細而治之,是治於未亂也。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里之行,始於足下。

御注曰:有形之類,大必滋於小,高必基於下,遠必自於近。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聖人見端而思末,覩指而知歸,故不爲福先,不爲禍始,躊躇以興事,每以成功。

臣義曰:木譬自小及大,臺譬自下至高,行譬自近至遠,大也高也遠也,皆始於微,聖人所以興事成功,蓋本於此。

爲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御注曰:聖人不從事於務,故無敗。不以故自持,故無失。昧者規度而固守之,去道愈遠,能無敗失乎?

臣義曰:爲而求成,則敗斯至。執,,以求得,則失斯至,惟無爲,故成其所自成而無敗,惟無執,故得其所自得而無失。

故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御注曰:中道而止,半途而廢,始勤而終怠者,凡民之情,莫不然。故事常幾成而至於敗。

臣義曰:有始有卒者,其聖人乎。凡民離道而事,事其能乆乎,故未始不敗。

愼終如始,則無敗事矣。

御注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始惟一,時乃日新。施之於事,何爲而不成?

臣義曰:終始如一,愼之至也,事固無敗。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學不學,以復衆人之所過。

御注曰:欲利者,以物易己,務學者,以博溺心。夫豈足以造乎無爲?聖人不以利累形,欲在於不欲,人我之養,畢足而止。故不貴難得之貨,不以人滅天。學在於不學,緝熙於光明而已。故以復衆人之所過。道之不明也。賢者過之,况衆人乎?復其過而反之性,此絶學者所以無憂,而樂。

臣義曰:性分本自足,故無欲。性理本自明,故無學。惟忘其所自足,故多欲而至於失己,昧其所自明,故博學而至於溺心。聖人不以利累形,而欲在於不欲,故不貴貨,不以人滅天,而學在於不

學,故以復衆人之所過。謂之過,失中也,救其過,所以復性。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御注曰: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豈或使之,性之自然而已。輔其自然,故能成其性。爲者敗之,故不敢爲。此聖人所以恃道化而不任智巧。

臣義曰:萬物之性,各具自然,聖人無爲體道,輔之而已。生者遂其生,成者遂其成,人爲無與焉,爲之則敗,故不敢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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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and scans: Shidian Guji (Peking University –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 Shidian G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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