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虛極章第十六
致虛極章第十六
致虚極,守靜篤。
御註:莫貴乎虚,莫善乎靜。虚靜者,萬物之本也。虚故足以受群實,靜故足以應群動。極者衆會而有所至,篤者立行而有所至,致虚而要其極,守靜而至於篤,則萬態雖雜而吾心常徹,萬變雖殊而吾心常寂,此之謂天樂。非體道者。不足以與此。
鍾會曰:致,至也。除情慮至虚極也。心常寂守靜篤也。
致虚則若谷能受群實,無一塵之積,可謂極矣。守靜則若水能應群動,無一毫之攖,可謂篤矣。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嚴遵曰:天地反覆,故能乆長。人復寢寐,故能聰明。龍蛇復蟄,故能章章。草木復本,故能青青。化復則神明得位,與虚無通,魂休魄靜,各得其所安,志寧氣順,血脉和平,此皆蹔爾復靜,猶能精神,況乆歸至道者乎。
吾者命物之我也。我以虚靜之至,觀萬物之作,命物而不與物俱化,故曰吾以觀其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温公曰:物出於無,復入於無。
王元澤曰:從性起用,復還性根,動植雖殊,理歸一致。
歸根曰靜。
蘇子由曰:苟未能自復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故惟歸根,然後爲靜。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復性則靜。
靜曰復命。
陸佃曰:言根則知有所謂本,言命則知有所謂性,故言歸根曰靜,則復者本也。靜曰復命,則歸根者性也。莊子曰: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自根者,歸根曰靜是也。自本者,靜曰復命是也。自古者,復命曰常是也。自本者,無所因於本。自根者,無所出於根。自古者,無所歷於古。雖然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其本一也。其言先根而後本,先性而後命,而於根則謂之歸,於命則謂之復者,辭之序爾。
歸未至也。復則至矣。根未至也。命則至矣。復之所入深矣。
復命曰常。
王元澤曰:出生則入有,入有則系數,然則密移之變,頃刻不停,惟復命則湛然常寂,物莫能遷。
從道受生之謂命,復命則反其所自生,與道爲一,則亘古今而常存。
知常曰明。
舒王曰:常者乃無始已來不變之稱也。知其常則謂之明也。
自道之外皆非常也。道雖眞常,無形無名,非有自知之明,鮮有不爲物蔽者矣。
不知常,妄作凶,
御註:聖人知道之常,故作則契理每與吉會。不知常者,隨物轉徙,觸途自患,且不足以固其命,故凶。
孫登曰:不能歸根守靜,則夭命失常,是其凶也。
夫衆人不知道之眞常,以妄爲常,故歡樂用生,動而失之,壽命竭矣。所謂妄作凶也。
知常容。
蘇子由曰:方迷於妄,則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敵,吾何以容之,苟知其皆妄,則雖仇讎猶將哀而憐之,夫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河上公曰: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衆邪莫當。
禮記曰:大道之行,天下爲公。人不獨親其親,子其子。
公乃王。
舒王曰:背私則爲公,盡制則爲王。公者,德也。王者,業也。以德則隱而内,以業則顯而外。公與王合,内外之道也。
成玄英曰:王,往也。公則物皆歸往。
王乃天。
王元澤曰:王者,人道之至極。極人之道,乃通於天。
天乃道。
御註:通天地人而位乎天地之中者,王也。一而大在上而無不覆者,天也。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盡人則同乎天,體天則同乎道。
道乃乆。
盧裕曰:乆,長乆也。謂量等太虚,無來無去,心㝠至極,不生不滅,冥混自然,不可分别,既與此理契㑹義說爲乆。
没身不殆。
新說曰:天之所法者,道也。故曰天乃道。道則無古無今,故曰道乃乆。夫道至於乆而可以没身不殆,其孰能致於此哉。
此章以歸根復命爲義,故首言虚靜,終之以道乃乆者,道以虚靜爲先,若捨此而入道,譬若捨舟航而濟乎瀆者,末矣。
Text and scans: Shidian Guji (Peking University –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 Shidian Gu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