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德义
论为政者「尊德义,明乎民伦」,39 支简。提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的简本异文语境,于教化、刑政关系多有论说,是理解先秦德治思想的重要文献。
尊德义,明乎人伦,可以为君。去忿戾,改惎胜,为人上者之务也。
赏与刑,祸福之基也,或前之者矣。爵位,所以信其然也。征侵,所以攻□【也】。刑【罚】,所以□与也。杀戮,所以除害也。不由其道,不行。
仁为可新(亲)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
教非改道也,教之也。学非改伦也,学己也。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桀不易禹民而后乱之,汤不易桀民而后治之。圣人之治民也,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
察者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无知命而不知己者。有知礼而不知乐者,无知乐而不知礼者。善取,人能从之,上也。
行此度也,然后可逾也。因恒则固,察曲则无僻,不党则无怨,尚思则□□。夫物而有职者也,非教所及也。教其政,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故终是物也而有深焉者,可教也而不可疑也。可教也而不可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
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子谅,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
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受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
君民者治民复礼,民除害智,○劳之轨也。为邦而不以礼,犹○之无○也。非礼而民悦哉,此小人矣。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治民非还生而已也,不以嗜欲害其义。
轨民爱,则慈也;弗爱,则仇也。民五之方格,十之方争,百之而后服。
善者民必富,富未必和,不和不安,不安不乐。善者民必众,众未必治,不治不顺,不顺不平。是以为政者教导之取先。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弗德争将。教以辩说,则民艺○长贵以忘。教以艺,则野以争。教以技,则民少以吝。教以言,则民訏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湎利。教以权谋,则民淫昏,违礼无亲仁。先人以德,则民进善焉。故为政者,或论之,或议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凡动民必顺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重义集理,言此章也。
为古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命。其载也无厚焉,交矣而弗知也,亡。德者,且莫大乎礼乐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反之此,往(枉)矣。刑不逮于君子,礼不逮于小人。攻□往者复,依惠则民材足,不时则无劝也。不爱则不亲,不□则弗怀,不赖则无威,不忠则不信,弗勇则无复。咎则民○,正则民不吝,恭则民不怨。均不足以平政,埒不足以安民,勇不足以蔑众,博不足以知善,决不足以知伦,杀不足以胜民。
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德可易而施可转也。有是施,小有利,转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害,转而大有利者,有之。(行此度也,然后可逾也。)故为政者,或论之,或义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凡动民必顺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重义集理,言此章也。
Editorial notes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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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简放大影印采自《郭店楚墓竹简》分篇本(《简帛书法选》编辑组编,文物出版社,2002—2003),数字化副本来自 Internet Archive(item: guodian)。每图为一版:右为原大整简,左为分段放大及隶定释文。
释文底本取自维基文库《郭店楚墓竹簡》,依 CC BY-SA 4.0 使用,本站衍生的结构化释文数据同以 CC BY-SA 4.0 开放。权威整理本为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