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 第 5 篇

王制

其 一

爵禄等级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王者的制度:爵禄分为公、侯、伯、子、男,共五等。诸侯之下的官员分为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共五等。

文化背景

五等爵制是周代分封体系的核心。公、侯、伯、子、男依次降级,各有对应的封地大小与礼仪规格。卿是诸侯国中最高级的大夫,故称「上大夫卿」。

其 二

封地大小与附庸之别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天子的田地方圆千里,公、侯的田地方圆百里,伯方圆七十里,子、男方圆五十里。不足五十里的,不能直接与天子往来,附属于诸侯,称为附庸。天子的三公所受田地比照公、侯,天子的卿比照伯,天子的大夫比照子、男,天子的元士比照附庸。

文化背景

附庸是封地不足以独立成国、依附于较大诸侯的小邑。元士是天子直属的高级士,与诸侯下属的士有所区别。

其 三

农田百亩与庶人禄级

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

制度规定:农田每份百亩。百亩土地所能养活的人数:上等农夫可养九人,次一等养八人,再次养七人,再次养六人,下等农夫养五人。在官府供职的庶人,其俸禄也依此标准递差。

其 四

诸侯臣属的俸禄倍数

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上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

诸侯国的下士禄比照上等农夫,俸禄足以代替其耕作所得。中士是下士的两倍,上士是中士的两倍,下大夫是上士的两倍;卿的禄相当于四个大夫;国君的禄相当于十个卿。次等诸侯国的卿,禄相当于三个大夫;国君相当于十个卿。小国的卿,禄是大夫的两倍,国君相当于十个卿。

其 五

大中小国卿位对等之序

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

次等诸侯国的上卿,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中卿;次国的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次国的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上卿,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下卿;小国的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各国中士、下士的人数,各占其上级官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文化背景

周代将诸侯国按大小分为大国、次国、小国三级,各级官员的品秩与大国对应官员相互参照,以确立朝会时的班位次序。

其 六

九州封国数目之算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为附庸间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禄士,以为间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

四海之内共九州,每州方圆千里。每州内,封建方圆百里的国三十个,方圆七十里的国六十个,方圆五十里的国一百二十个,共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其余土地作为附庸和闲田。八州合计每州二百一十国。天子直辖的畿内,方圆百里的国九个,方圆七十里的国二十一个,方圆五十里的国六十三个,共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其余用来赏赐士人,作为闲田。九州合计一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的元士封邑与诸侯的附庸不计算在内。

文化背景

闲田(间田)指分封之余未被封出的土地,由天子用来赏赐有功者或留作储备。

其 七

方伯属帅分治天下

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天子百里之内的土地用来供给官府所需,千里之内用作御用之地。千里之外,设置方伯管理。五国组成一属,属有长官(属长)。十国组成一连,连有帅。三十国组成一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组成一州,州有伯。八州有八伯、五十六正、一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率所属,归属于天子的两位老臣,将天下分为左右两半,称为二伯。千里之内称为甸服,千里之外称为采服、流服。

文化背景

方伯是周王分封诸侯中的领袖,代天子统摄一方。「甸、采、流」是周代「五服」体制中距王畿由近至远的服制名称,表示不同程度的臣服义务。

其 八

天子诸侯官员编制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设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国设三卿,全部由天子命任;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设三卿,其中两卿由天子命任,一卿由国君命任;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设两卿,全部由国君命任;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文化背景

三公是太师、太傅、太保,为天子最高辅政大臣。卿由天子亲自任命,体现了周代对诸侯的控制程度因国等而异。

其 九

天子派大夫监察方国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天子派遣大夫担任三监,监察方伯所在的诸侯国,每国派驻三人。

其 十

畿内外诸侯身份之别

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

天子直辖畿内的诸侯,其封地是一种俸禄性质的赐予;畿外的诸侯,封地则是世代相传的。

其 十一

命数等级上限之制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制度规定:三公受一命(以命数累加为赐),如有加封则属赏赐,最高不超过九命。次等诸侯国的国君,不超过七命;小国国君,不超过五命。大国的卿,不超过三命;下卿受再命(二命),小国的卿与下大夫同受一命。

文化背景

命是周代赐爵的等级单位,每「命」代表一级礼遇,最高九命。「一命卷」指受命时可卷其圭(即礼节有所简省),是对三公的特殊礼遇。

其 十二

选官用人赏罚之序

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凡考察民间人才以充任官职,必须先加评议。评议辨别清楚之后才委以使用,担任实职之后才赐予爵位,地位确定之后才给予俸禄。赐爵在朝堂上进行,与士人共同见证。行刑在市集上进行,与众人一同唾弃。因此,公家不收留受过刑罚的人,大夫不供养他们,士人在路上遇见也不与他们说话;将他们驱逐到四方边远之地,任其去往何处,政令不再惠及他们,也不故意杀害他们。

其 十三

诸侯聘朝天子之期

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诸侯对天子:每年一次小聘,三年一次大聘,五年一次正式朝见。

文化背景

聘是派遣使者问候,朝是诸侯亲自前往觐见天子。聘礼频次高于朝见,体现臣服之礼的层次。

其 十四

天子东巡守之礼仪

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天子每五年巡守一次:每年二月,向东巡守到达岱宗(泰山),以柴燃祭天、望祭山川;接受诸侯觐见;访问百岁老人,亲自前往探望。命令大师(乐官之长)陈列各地诗歌,以观察民间风俗;命令市官汇报物价,以了解百姓的好恶,记录淫靡偏邪之风。命令典礼官校验历法月份,确定日期,统一音律,端正礼乐制度与衣服规格。

文化背景

岱宗即泰山,为五岳之首。柴祭(燔柴祭天)是在泰山顶燃烧柴薪祭天的礼仪。大师即太师,为乐官之长,负责采诗以观民风,是西周「采诗」制度的体现。

其 十五

巡守赏罚诸侯之法

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

对山川神祇的祭祀有所疏漏的,视为不敬;不敬者,天子削减其封地。宗庙祭祀有不符礼制的,视为不孝;不孝者,天子降低其爵位。擅自改变礼乐的,视为不服从;不服从者,天子流放其君。更改制度与服装的,视为叛逆;叛逆者,天子讨伐。对百姓有功德的诸侯,增加封地,提升命数。

其 十六

南西北三路巡守之礼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五月,向南巡守到达南岳,礼仪与东巡守相同。八月,向西巡守到达西岳,礼仪与南巡守相同。十一月,向北巡守到达北岳,礼仪与西巡守相同。归来后,在祖庙和祢庙(父庙)行告祭之礼,用一头牛作祭品。

文化背景

五岳中,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加中岳嵩山。祢庙是祭祀亡父的庙。「特」指单独一头牛的牺牲,不与羊豕合用。

其 十七

出行前祭告神祇之礼

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天子即将出行,先用类祭告祭上帝,用宜祭祭祀社神,再到祢庙祭告父神。诸侯即将出行,用宜祭祭社,再到祢庙祭告。

文化背景

类祭是临时向上帝祈告的祭礼;宜祭是祭祀土地神(社);造(祢)是赴祢庙告祭。三者依次进行,体现出行前敬天、敬地、敬先祖的礼制程序。

其 十八

无事相见以朝统天下

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

天子在没有战事或特殊事务时与诸侯相见,称为「朝」。借此机会考察礼仪、端正刑法、统一德教,以尊崇天子的权威。

其 十九

天子赐乐以柷鼗区分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

天子赏赐公、侯、伯级诸侯乐器(乐队),以柷(木制打击乐器)引导奏乐;赏赐伯、子、男级诸侯乐器,则以鼗(摇鼓)引导奏乐。

文化背景

柷是一种方形木制打击乐器,奏乐开始时敲击;鼗是手柄摇鼓(拨浪鼓状)。以何种乐器引导,标志着赐乐规格的高低,体现爵位等差。

其 二十

赐器权力逐级授予

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未赐圭瓒,则资鬯于天子。

诸侯须在天子赐予弓矢之后才可出征讨伐,赐予斧钺(鈇钺)之后才可行使杀罚之权,赐予圭瓒之后才可自行酿制秬鬯(祭祀用的黑黍香酒)。未曾赐予圭瓒的,其祭祀所需秬鬯须向天子请领。

文化背景

圭瓒是以圭玉为柄的酒勺,赐圭瓒意味着诸侯获得自行祼祭(灌地献酒)的权力。鬯是以黑黍酿制加入郁金草的祭祀用酒,赐予方能自酿,否则须从天子处领取。

其 二十一

学校设置辟雍頖宫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痈,诸侯曰頖宫。

须经天子命令方可设立学校。小学设在王宫南门左侧,大学设在郊外。天子的大学称为辟痈(辟雍),诸侯的大学称为頖宫。

文化背景

辟雍是天子大学,四周环水,形如璧环,象征教化流行四方。頖宫是诸侯设立的学校,规格低于辟雍,仅有半面环水,故又称「泮宫」。

其 二十二

出征前后礼告与献俘

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

天子即将出征,先用类祭祭告上帝,宜祭祭社,造祭告祢庙,再在征伐之地举行禡祭(军旅之祭)。在祖庙受命,在大学举行授命仪式。出征时执行对有罪者的征讨;班师归来,在大学举行释奠之礼,并以俘虏和所割耳朵向祖庙报告战果。

文化背景

禡祭是军队驻扎时祭祀军神的礼仪。释奠是以酒食祭献先圣先师的典礼,归来后在大学举行,以示感谢教化之功。「讯」指俘虏,「馘」指割取的敌人左耳,古代作为计功凭证。

其 二十三

岁三田猎礼制节度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

天子、诸侯无事时每年田猎三次:第一次的猎获用于制作干肉供宗庙使用,第二次用于招待宾客,第三次用来充实君主的厨房。无故不去田猎,称为不敬;田猎不依礼制进行,称为暴殄天物。天子不合围猎取(须留出缺口),诸侯不一次围捕整群动物。天子猎杀之后,放下大旗(大绥)为号;诸侯猎杀之后放下小旗(小绥);大夫猎杀之后,辅助的车辆停止。辅佐车辆停止之后,百姓方可自行田猎。

文化背景

绥是旌旗,用于发号施令。天子、诸侯、大夫依次放绥或停车,标志着不同等级的田猎结束,百姓才能开始,体现等级秩序与节制之道。

其 二十四

顺应物候节令取用

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麑,不卵,不杀胎,不夭夭,不覆巢。

水獭陈鱼(祭鱼)之后,虞人才可进入水泽和鱼梁捕鱼。豺狼陈兽(祭兽)之后,才可田猎。斑鸠化为鹰(指仲秋之时)之后,才可张设罻(细网)和罗(大网)。草木凋零之后,才可进入山林伐木。昆虫尚未入蛰,不可用火烧田猎,不可猎取幼鹿(麑),不可取鸟卵,不可猎杀怀孕的兽,不可伤害幼小的生命,不可覆毁鸟巢。

文化背景

此段记载的是上古「时禁」制度,依据季节自然物候来规定何时可入山泽、何时禁止,体现先秦保护自然资源的观念。虞人是掌管山泽田猎的官员。

其 二十五

冢宰量入为出制国用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丧祭,用不足曰暴,有余曰浩。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

冢宰(总管国政之官)制定国家开支,必须在年终五谷全部入仓之后才着手规划。用度的多少,根据年成的丰歉来确定。以三十年的综合情况制定国家开支标准,量入为出。祭祀用度占总数的一定比例(仂,即十分之一)。服丧期间,三年不举行一般祭祀,只有祭祀天地社稷,才在丧中越服进行。丧葬用度占三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丧事、祭祀的用度,不足则称为「暴」(草率),有余则称为「浩」(浮靡)。祭祀时,丰年不可铺张,凶年不可简省。

文化背景

冢宰(周官称太宰)是六卿之首,负责总理政务。「仂」指总数的十分之一,用于规定祭祀或丧葬的固定比例支出,以防挥霍或吝啬。

其 二十六

国须积储三年之食

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国家没有九年的积蓄,称为不足;没有六年的积蓄,称为紧迫;没有三年的积蓄,就称不上是真正的国家了。耕作三年,必须积储一年的余粮;耕作九年,必须积储三年的余粮。以三十年的综合收入来统筹,即便遇到旱涝灾害,百姓也不至于面有菜色,如此之后天子才可进食,每日都奏乐用餐。

其 二十七

殡葬丧期等级之制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县封,葬不为雨止,不封不树,丧不贰事,自天子达于庶人。丧从死者,祭从生者。支子不祭。

天子停柩七日后殡,七月后葬。诸侯停柩五日后殡,五月后葬。大夫、士、庶人,停柩三日后殡,三月后葬。三年之丧,从天子到庶人都须遵守。庶人虽封土为坟,葬礼不因下雨而停止,不筑高封土、不种树为记(取其俭)。丧期内不可兼办其他事务,从天子到庶人皆然。丧礼依死者的身份等级而定,祭礼依生者的身份等级而定。庶子(非嫡长子)不得主持祭祀。

文化背景

周代丧礼以停柩到下葬之间的时间,严格区分贵贱等级,时间越长,礼仪越隆重。「支子」指非嫡长子,主祭权归嫡长子,支子不得越礼主祭。

其 二十八

宗庙数量等级之别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七庙。诸侯立五庙:二昭二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五庙。大夫立三庙:一昭一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三庙。士立一庙。庶人在正室(寝)中祭祀祖先,不另设庙。

文化背景

昭穆制度是周代宗庙排列的规则:始祖居中,以下各代父子辈分依昭(左)穆(右)交替排列。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等,体现了宗法等级秩序。

其 二十九

四时祭祀各有专名

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

天子、诸侯宗庙的四时祭祀:春祭称为礿,夏祭称为禘,秋祭称为尝,冬祭称为烝。

文化背景

四时祭祀是宗庙祭礼的主干,各有专名。禘在后世又演变为大祭之名,专指祭始祖或远祖的重大典礼,此处指夏季常规宗庙祭祀。

其 三十

天子诸侯祭祀权限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社稷,大夫祭祀五祀(门、户、井、灶、行中路神)。天子祭祀天下名山大川:五岳的祭礼规格比照三公,四渎的祭礼规格比照诸侯。诸侯只祭祀位于其封地内的名山大川。

文化背景

五祀即祭祀五种室内外神灵,大夫以下各等级的祭祀对象逐级缩小。四渎是长江、黄河、淮河、济水,为古代四大河流,享受诸侯级别的祭祀。

其 三十一

代祭无后之古国

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

天子和诸侯祭祀那些曾经存在于其领地内、如今已无后裔主祭的旧国(古代故国之神)。

其 三十二

天子诸侯祭法犆祫之别

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诸侯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尝则不烝,烝则不礿。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

天子春礿行犆祭(单独祭一庙),夏禘行祫祭(合祭群庙),秋尝行祫祭,冬烝行祫祭。诸侯则:行礿就不行禘,行禘就不行尝,行尝就不行烝,行烝就不行礿(一年只举行其中若干次)。诸侯的礿祭,行犆祭;禘祭,一次犆祭一次祫祭交替;尝祭,行祫祭;烝祭,行祫祭。

文化背景

犆祭是单独祭祀某一位先祖的祭法;祫祭是将所有祖先神主合聚于太祖庙的大合祭。天子全年四祭都可举行,诸侯只能举行其中部分,体现礼仪等级的差别。

其 三十三

祭品等级牲用之差

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

天子祭社稷用大牢(牛、羊、猪三牲俱全),诸侯祭社稷用少牢(羊、猪两牲)。大夫、士祭祀宗庙:有封地的行正式祭祀,没有封地的只行荐(进献而不杀牲)。庶人春荐韭菜,夏荐麦,秋荐黍米,冬荐稻米;韭菜配鸡蛋,麦配鱼,黍配乳猪,稻配大雁。

文化背景

大牢、少牢是祭祀规格的核心区别。大夫「有田则祭」指有封地才有正式祭祀之权;无田者仅能荐新,规格更低。庶人的荐新按季节应时而荐,体现取时鲜之礼。

其 三十四

牛角大小与俭用之礼

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寝不逾庙。

祭祀天地所用的牛,牛角须如茧栗(刚萌发的幼角)那样小;祭祀宗庙所用的牛,牛角须可握于手中;招待宾客所用的牛,牛角须长达一尺。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猪,庶人无故不食珍馐美味。寻常菜肴的规格不得超过祭祀牲品,燕居之服不得超过祭服,寝室不得高过宗庙。

文化背景

以牛角大小区分祭牛用途,是以物的成熟程度区分礼仪等级的体现。祭天地用幼牛(取其纯洁),祭宗庙次之,待宾客用成年牛。「燕衣不逾祭服」体现了日常与礼仪场合之间的严格区分。

其 三十五

古代税役宽仁之政

古者:公田,藉而不税。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夫圭田无征。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田里不粥,墓地不请。

古代的做法:公田借助民力耕种,只出力而不另加税收。市集提供摊位(廛),只收摊位费而不另征税。关口盘查往来人员,只稽查而不征收货物税。山林川泽,按季节开放进入,不加禁止。圭田(贵族举行祭祀用的田)不征税。征用民力,每年不超过三天。农田宅基不得出卖,墓地不需申请(不得买卖)。

文化背景

圭田(圭田)是卿大夫等贵族用来耕种、供给祭祀所需的田地,享有免税特权。此段描述的是理想化的古代宽仁之政,与战国以来沉重的赋税形成对比。

其 三十六

司空度地安民之职

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时四时。量地远近,兴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

司空手持度量器具丈量土地,依据山川沼泽之地的形势安置百姓,并结合四时节令的变化。衡量土地的远近,征发力役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凡役使百姓:让老年人承担力所能及的事务,让他们享受壮年人所该得的饮食(体恤老人,用轻工付以充足的饮食)。

文化背景

司空是周代六官之一,主管工程营建与土地规划。「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体现了对老年服役者的照顾原则。

其 三十七

因地制宜顺俗施政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凡安置民众,必须依据天地间寒暖干湿的自然条件,宽广山谷与大川地带有其各自的制度。生活在其间的人,习俗各有不同:性情的刚柔、动作的轻重缓急各有其调,饮食口味各有其和,器械制作各有其式,衣服穿着各有其宜。治理时要完善教化,但不轻易改变其风俗;统一政令,但不轻易改变其适宜之法。

其 三十八

五方之民习俗各异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中原与四方戎夷,五方的百姓各有其天性,不可强行改变。东方称为夷,披散头发、身刺花纹,有的不食熟食。南方称为蛮,额头刺纹、脚趾相交(交趾),有的不食熟食。西方称为戎,披散头发、身着皮衣,有的不食谷物。北方称为狄,穿羽毛兽皮,居住山洞,有的不食谷物。中原、夷、蛮、戎、狄,各自都有安适的居所、调和的饮食、适宜的服装、便利的器具。五方百姓,语言不通,嗜好欲求各异。为了沟通彼此的意愿、达成彼此的交流:东方的译官称为「寄」,南方称为「象」,西方称为「狄鞮」,北方称为「译」。

文化背景

此段是先秦关于四方民族及其习俗的经典描述,也是最早记录官方翻译制度的文献之一。寄、象、狄鞮、译均为各方向的翻译官名称。

其 三十九

量地居民然后兴学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

凡安置百姓,要依据土地面积来划定城邑规模,按土地大小来确定居住人口。土地、城邑、人口、居住,四者必须相互协调匹配。不留荒废的土地,不让百姓游荡无业。饮食有节制,劳作合时宜,百姓都能安居乐业,乐于劳作、勤于功绩,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然后才可兴办学校。

其 四十

司徒教化统一风俗

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

司徒推行六礼以规范民众性情,阐明七教以振兴民众德行,整饬八政以防止淫乱,统一道德标准以同化风俗,赡养耆老以激励孝道,抚恤孤独以照顾不足之人,举用贤才以崇尚德行,淘汰不肖以贬斥恶行。

文化背景

六礼、七教、八政是司徒推行教化的三套纲目,具体内容详见本篇末段(第83段)。司徒是周代六官之一,主管民政与教化。

其 四十一

不从教化逐步惩处

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不变,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右,如初礼。不变,移之郊,如初礼。不变,移之遂,如初礼。不变,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命令各乡,甄别不遵从教化的人并上报。耆老全部聚集于庠(学校);元日(年初之日),举行射礼时以成绩高下为重,举行乡饮酒礼时以年齿长幼为重,大司徒率领国中俊杰之士参与其事。若有不服从教化的人,命令国中右乡甄别出来移往左乡,命令左乡甄别出来移往右乡,如最初的礼仪一样处置。仍不改变,移往郊外,如初礼处置。仍不改变,移往遂(郊外更远处),如初礼处置。仍不改变,驱逐到边远之地,终身不再列入齿序(彻底开除社籍)。

其 四十二

秀士升进选士造士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命令各乡评选优秀之士,推举到司徒处,称为选士。司徒从选士中评选优秀者,推举入大学,称为俊士。推举到司徒处的人,不再向本乡征调服役;推举入大学的人,不再向司徒征调,称为造士。

其 四十三

大学四教造士之法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

乐正(大学之长)崇尚四种学术(诗、书、礼、乐),设立四项教育,依循先王的诗、书、礼、乐来培养造士。春秋两季教授礼、乐,冬夏两季教授诗、书。天子的太子、王子,各诸侯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以及国中选拔出的俊秀之才,都在此就学。凡入学,按年龄大小排列座次,不论贵贱。

其 四十四

不从教者王亲视学

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将要结束学业时,小胥、大胥、小乐正甄别不遵从教化的人上报大乐正,大乐正再上报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全部入学(以示重视)。若仍不改变,王亲自到学校督察。若仍不改变,王三日不奏乐(以示严正),将不从者驱逐到边远之地:西方称为「棘」,东方称为「寄」,终身不再列入齿序。

其 四十五

造士升进司马为进士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

大乐正评选造士中的优秀者上报于王,将他们推举到司马处,称为进士。

其 四十六

司马论才定官授爵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司马辨别评议各人的才能是否适合相应官职,从进士中评选贤能者上报于王,由王最终确定评议结论。评议确定之后才授予官职,任官之后才赐予爵位,地位确定之后才给予俸禄。

其 四十七

大夫废职以士礼葬

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之。

大夫若荒废了职守,终身不得再出仕,死后按照士的礼仪下葬。

其 四十八

军事动员命教车甲

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

有军事征发之事,则命令大司徒教导士卒车战与甲兵之法。

其 四十九

执技之人身份之别

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

凡以技艺比试力气而服务于四方的人,裸露手臂比试射箭、驾车。凡以技艺事奉上级的人,包括:祝(祭祀之官)、史(记录之官)、射(射手)、御(驾手)、医(医生)、卜(占卜者)以及百工(各类工匠)。凡以技艺事奉上级的人,不得兼任两职,不得随意调换官职;出了本乡,不与士人平列齿序(不享受与士人相同的礼遇)。在私家(卿大夫家)任职的人,出了本乡,也不与士人平列。

文化背景

执技者是以一技之长服务于贵族的专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于通过学校教育选拔的士,故出乡不得与士同列,体现了周代以德教选拔人才优于技艺的价值取向。

其 五十

司寇审狱必经三刺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听。附从轻,赦从重。

司寇端正刑法、明示法令,以受理狱讼。审判时必须经过三刺(三次征询意见)。有情节但无证据的案件不予受理。处理疑案时,从属(情节从轻)的从轻发落,予以赦免的从重处理(即赦免时谨慎从严)。

文化背景

三刺是周代司法中的审判程序:先询问群臣,再询问群吏,再询问万民,三者均认为有罪才定案。「有旨无简」指有供词情节但缺乏书面证据,则不受理,体现证据审判精神。

其 五十一

五刑慎断原情量刑

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凡制定五刑(墨、劓、宫、刖、大辟)的刑罚,必须顺应天理。过失之罚与所犯之事相符。凡审理五刑诉讼,必须追溯父子之亲情、确立君臣之大义来衡量轻重;用心推断案情轻重的顺序,谨慎测度罪行深浅的程度来加以区别;发挥聪明才智、竭尽忠爱之心来彻底弄清实情。遇到疑难案件,广泛与众人共同商议;众人仍有疑虑,则予以赦免。必须详细参照相似案例的大小来定案。

文化背景

五刑是周代五种肉刑:墨(刺面)、劓(割鼻)、宫(宫刑)、刖(断足)、大辟(死刑)。「泛与众共之」体现周代集体审议的司法精神,疑罪从赦是重要原则。

其 五十二

定案层层上报至王

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

案件的供词审定后,史官将定案报告上级正官,正官审听。正官再将定案报告大司寇,大司寇在棘木之下(法庭)审听。大司寇将定案报告于王,王命令三公共同参与审听。三公将定案报告于王,王三次复审(「三又」,反复审阅),然后才执行刑罚。

文化背景

棘木之下是古代听讼的固定场所,以棘木为标志。王的「三又」(反复审阅三遍)体现了对生命的慎重态度,即古代「慎刑」精神。

其 五十三

刑一成不可轻赦

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

凡施行刑罚,即便刑罚轻微也不赦免。刑的意义是「侀」(成形),「侀」就是定型,一旦定型就不可更改,所以君子在用刑之前必须尽心竭力(审慎对待)。

其 五十四

惑乱民心四罪必诛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割裂文义、曲解律令,扰乱名分、擅自更改旧制,操弄邪术以乱政,处死。制作淫靡之声、奇异服装、奇技异器以迷惑众人,处死。行为虚伪却坚持不改,言论虚伪却辩才无碍,学问偏邪却博学多识,顺从邪说却言辞润泽,以此迷惑众人,处死。假托鬼神、时日吉凶、卜筮以迷惑众人,处死。这四种处死,不须经过三刺程序(不容辩解,直接诛杀)。

文化背景

此段列举了四种「惑众罪」,是周代对破坏礼法秩序、蛊惑民心行为的严厉规定。「不以听」意味着这四类罪行无需按常规审讯程序,可直接处决。

其 五十五

市场禁令品物管制

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戎器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关执禁以讥,禁异服,识异言。

凡执行禁令以整顿众人,违禁不得赦免。有圭璧(玉器)、金璋,不得在市场上出售;有命服(天子所赐礼服)、命车,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宗庙祭器,不得在市场上出售;祭祀牲畜,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兵器,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器物不合规格,不得出售。兵车不合规制,不得出售。布帛的精粗不符标准、幅面宽窄不合规定,不得出售。以淫色冒充正色,不得出售。锦绣珠玉制成的器物,不得出售。衣服饮食(非由市场正规供应的),不得出售。五谷未到成熟时节、果实未熟,不得出售。木材未到砍伐时节,不得出售。禽兽鱼鳖未到猎取时节,不得出售。关口执行禁令以稽查过往,禁止穿着奇异服装者通行,识别语言异常者。

文化背景

此段是周代市场管理法规的集中体现,内容涵盖礼器、军器、纺织品规格、食品安全和时令物产等方面,体现国家对市场的严格管控。

其 五十六

大史典礼天子受谏

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齐戒受谏。

大史掌管礼典,手持简册记录,奉行忌讳与恶行的规章。天子斋戒后接受进谏。

其 五十七

年终考成逐级上报

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冢宰齐戒受质。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从质于天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齐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百官齐戒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岁事,制国用。

司会(掌管会计的官员)将一年的政绩成果报告天子,冢宰斋戒后接受审核。大乐正、大司寇、市令三官将各自的政绩成果,随同向天子报告。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后接受审核;百官各将政绩成果,分别报告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将百官的政绩汇总,报告天子。百官斋戒后接受审核。此后,慰劳耆老,奖励农夫,总结一年事务,制定国家开支。

文化背景

司会是周代专司财政与行政审计的官员,相当于国家审计长。年终上计(报告政绩)是周代行政考核的重要制度,逐级汇报,体现官僚体制的层级管理。

其 五十八

历代养老礼制沿革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

关于养老之礼:有虞氏(虞舜时代)用燕礼(宴饮之礼)养老,夏后氏用飨礼(飨宴之礼)养老,殷人用食礼(进食之礼)养老,周人加以整理,兼而用之。

文化背景

燕礼、飨礼、食礼是周代宾礼的三种形式,规格各异:飨礼最隆重,燕礼较轻松,食礼居中。周代兼采三代,体现了「损益」历代礼制的原则。

其 五十九

五十至九十养老之礼

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

五十岁在乡中受到养老礼遇,六十岁在国都中受到养老礼遇,七十岁在大学中受到养老礼遇,礼遇规格一直延伸到诸侯。八十岁时,君主传达的命令须由专人送到老人面前,行一次拜礼可让使者来回两趟;眼盲者也如此对待。九十岁时,由他人代为接受礼物。

其 六十

逐岁增益饮食之供

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

五十岁开始吃不同于一般的精米(粻),六十岁每日必有存放好的肉食,七十岁供给双份膳食,八十岁常备珍美食物;九十岁,饮食不离寝室,随时外出也可携带膳饮跟随服侍。

文化背景

粻(zhàng)是精白米,专供养老用。「宿肉」指隔夜贮存备用的肉,以保证老人随时有肉可食。贰膳是双份菜肴,常珍是常备珍贵食品,随年岁递增,体现对老人饮食的精细照顾。

其 六十一

随年渐老备制衣物

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衾、冒,死而后制。

六十岁按年来制备衣物,七十岁按季节来制备,八十岁按月来制备;九十岁则每日检视修缮,唯有绞(束腰布带)、衾(大被)、冒(面覆)等入殓用品,等到死后才制备。

文化背景

随年岁增高,制备衣物的频率加快,体现对老人物质保障的层层加厚。绞、衾、冒是入殓时的寿衣用品,生前不制备,以免预先触霉头,是一种礼俗禁忌。

其 六十二

体力渐衰所需渐增

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

五十岁开始衰老,六十岁非肉食不能吃饱,七十岁非丝帛(保暖衣物)不能温暖,八十岁非人体贴身不能取暖;九十岁,即便有人贴身也不觉暖了。

其 六十三

持杖权力随年递进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五十岁可在家中持杖,六十岁可在乡里持杖,七十岁可在国都持杖,八十岁可在朝廷持杖;九十岁,天子如欲向他请教,则亲自前往其居室探望,并携带珍馐美食相赠。

文化背景

持杖是身份与年龄的象征,逐步扩展到可持杖的场合,是尊老礼制的具体体现。平日只能在家持杖,随年岁增大,持杖的场合越来越公开,九十岁连天子都要屈尊登门。

其 六十四

高龄者免朝优待之制

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

七十岁不必等候上朝,八十岁每月由官员前往问安报告,九十岁则每日有专人按时问候。

其 六十五

五十以后逐年免役

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

五十岁不再服繁重的力役,六十岁不再服兵役,七十岁不再参与宾客接待之事,八十岁连斋戒和丧事之类的礼仪事务也无需参与了。

其 六十六

五十至七十仕进退休

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唯衰麻为丧。

五十岁可以授予爵位,六十岁不再亲自就学,七十岁致仕(辞官退休)。只在举行丧礼时,才穿戴丧服(衰麻之服)。

其 六十七

四代养老学校之处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有虞氏在上庠养国老,在下庠养庶老。夏后氏在东序养国老,在西序养庶老。殷人在右学养国老,在左学养庶老。周人在东胶养国老,在虞庠养庶老;虞庠在国都西郊。

文化背景

国老是曾担任过国家官职的退休贵族;庶老是普通百姓中的老人。历代均分设两处养老场所,体现贵贱之别。上庠、东序、右学、东胶等均为各代学校的名称,兼作养老场所。

其 六十八

四代祭服养老衣别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有虞氏戴皇(冠名)祭祀,穿深衣养老。夏后氏戴收(冠名)祭祀,穿燕衣养老。殷人戴冔(冠名)祭祀,穿缟衣养老。周人戴冕(冠名)祭祀,穿玄衣养老。

文化背景

皇、收、冔、冕是四代各自的祭祀冠名,深衣、燕衣、缟衣、玄衣是养老时所穿的礼服,体现了不同朝代礼制服饰的演变。

其 六十九

三王养老引年宽役

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将徙于诸侯,三月不从政。自诸侯来徙家,期不从政。

三王(夏、商、周)养老,都实行引年制度(依年龄给予优待)。八十岁的人,其一个儿子可免除服役;九十岁的人,其全家可免除服役;残疾而非人照料不能生活的,其照料者一人可免除服役。父母之丧,三年内不服役。齐衰、大功之丧,三月内不服役。即将迁往诸侯国,三月内不服役。从诸侯国迁来安家,一年内不服役。

其 七十

孤独矜寡常给廪饩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

幼小而无父的称为孤,年老而无子的称为独,年老而无妻的称为矜,年老而无夫的称为寡。这四种人,是天下最穷困无助的人,都由国家给予固定的粮食供给(常饩)。

文化背景

孤、独、矜、寡合称「四穷」,是先秦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对象。常饩是国家定期发给的口粮,体现周代对弱势群体的制度性救助。

其 七十一

残障百工各以技食

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喑哑者、聋者、跛者、躃(两足残废)者、断肢者、侏儒、各类工匠(百工),各自凭借自己的技艺来养活自己(由国家依其技艺给予相应的生活供给)。

其 七十二

道路行走尊老之礼

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斑白者不提挈。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道路上:男子走右侧,妇人走左侧,车辆走中间。与父辈同行,跟随其后而行;与兄辈同行,雁行(并排稍后)而行;朋友之间不相逾越。轻便的物品合并携带,重物则分担,头发花白的老人不需提重物。有地位的君子若年老,不徒步行走(须乘车);普通庶人若年老,不空腹而食(须有人供养)。

其 七十三

祭器优先不假不逾

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大夫的祭器不向人借用。祭器尚未备齐,不先制作燕饮用的器皿。

其 七十四

方里方千里田亩推算

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方百里者,为方十里者百,为田九十亿亩。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为田九万亿亩。

方圆一里的土地,有耕地九百亩。方圆十里的土地,相当于一百个方圆一里的土地,有耕地九万亩。方圆百里的土地,相当于一百个方圆十里的土地,有耕地九十亿亩。方圆千里的土地,相当于一百个方圆百里的土地,有耕地九万亿亩。

其 七十五

四海之内幅员测算

自恒山至于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于江,千里而近。自江至于衡山,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东海,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于流沙,千里而遥。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近东海,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为田八十万亿一万亿亩。

从恒山到南河(黄河南段),不足千里;从南河到长江,不足千里。从长江到衡山,超过千里;从东河到东海,超过千里。从东河到西河,不足千里;从西河到流沙(西域沙漠),超过千里。西方未达流沙之边,南方未达衡山之边,东方不近东海之岸,北方未达恒山之边。凡四海之内,截长补短,方圆约三千里,合计耕地约八十万亿零一万亿亩。

文化背景

此段是先秦地理学的疆域估算,以山河为坐标描述四境范围。「断长补短」是古代测算不规则疆域面积的方法,相当于现代面积的近似计算。

其 七十六

百里土地可耕田数

方百里者为田九十亿亩: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其馀六十亿亩。

方圆百里的土地有九十亿亩:其中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道路街巷等占去三分之一,其余可耕地为六十亿亩。

其 七十七

古今步尺换算差异

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古代以周尺八尺为一步,现在以周尺六尺四寸为一步。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东田的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文化背景

此段反映了周代与汉代之间步制的变化,是研究古代度量衡的重要史料。「东田」或指当时流行的东方田制,以区别于古制。

其 七十八

一州封国分配余地

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三十国,其馀,方百里者七十。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为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其馀,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为方百里者三十;其馀,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为附庸间田。诸侯之有功者,取于间田以禄之;其有削地者,归之间田。

方圆千里的土地,相当于一百个方圆百里的土地。封方圆百里的国三十个,其余有七十个方圆百里的土地。再封方圆七十里的国六十个,折算为二十九个方圆百里加四十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其余还有四十个方圆百里加六十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再封方圆五十里的国二十个,折算为三十个方圆百里的土地;其余还有十个方圆百里加六十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名山大泽不用于封国,其余土地作为附庸和闲田。诸侯中有功者,从闲田中取地赏赐;有被削减封地的,归还到闲田中。

其 七十九

天子畿内封国余地算

天子之县内: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馀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馀,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馀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天子直辖畿内:方圆千里相当于一百个方圆百里的土地。封方圆百里的国九个,其余有九十一个方圆百里的土地。再封方圆七十里的国二十一个,折算为十个方圆百里加二十九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其余有八十个方圆百里加七十一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再封方圆五十里的国六十三个,折算为十五个方圆百里加七十五个方圆十里的土地;其余有六十四个方圆百里加九十六个方圆十里的土地。

其 八十

诸侯臣属禄食人数

诸侯之下士禄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之卿,命于其君者,如小国之卿。

诸侯国的下士禄可供养九人,中士供养十八人,上士供养三十六人。下大夫供养七十二人,卿供养二百八十八人。国君供养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的卿供养二百一十六人,国君供养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的卿供养一百四十四人,国君供养一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中由国君自行命任的卿,比照小国的卿。

其 八十一

三监爵禄汤沐之邑

天子之大夫为三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视元士。

天子的大夫担任三监,监察诸侯国的,其禄比照诸侯的卿,其爵比照次国的国君,其俸禄从方伯的土地中取用。方伯进京朝见天子,在天子畿内都有供沐浴汤洗之用的汤沐邑,规格比照元士。

文化背景

汤沐邑是诸侯来朝时天子赐予其在畿内的小邑,供其洁身斋戒之用,不用作正式封地。

其 八十二

诸侯世爵大夫不世

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诸侯的嫡子世代承袭国位,大夫不世代承袭爵位。任用大夫以德行为准,赐予爵位以功绩为准;尚未赐爵时,比照天子元士的规格来治理其国。诸侯的大夫,不世代承袭爵禄。

其 八十三

六礼七教八政纲目

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

六礼:冠礼(成年礼)、昏礼(婚礼)、丧礼、祭礼、乡礼(乡饮酒礼)、相见礼。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七种人伦关系的教化)。八政:饮食、衣服、事为(事功作为)、异别(辨别名分)、度(长度)、量(容量)、数(数目)、制(制度规格)。

文化背景

六礼、七教、八政是《王制》中司徒教化纲目的总结,此段集中列出,与第40段呼应。六礼涵盖人生重大礼仪,七教对应七种人伦,八政统摄日常生活与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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