鬻子 · 第 14 篇

慎诛鲁周公第六

其 一

慎刑宁纵勿枉诛赏须审

昔者,鲁周公使康叔往守于殷,戒之曰:「与杀不辜,宁失有罪。无有无罪而见诛,无有有功而不赏。戒之!封!诛赏之慎焉。」

从前,鲁地的周公派康叔前往镇守殷地,临行时告诫他说:「与其错杀无辜,宁可放过有罪之人。不要让无罪之人遭受诛杀,不要让有功之人得不到赏赐。要谨慎啊!封!诛杀与赏赐,务必慎之又慎。」

文化背景

康叔,姬封,周武王之弟,周公之弟,受封于殷地(今河南朝歌一带),建立卫国,是西周初年重要的分封诸侯。「封」即康叔之名「封」,周公以名呼之以示郑重。

「与杀不辜,宁失有罪」是中国古代慎刑思想的经典表述,后世「疑罪从无」原则与此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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