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上十方香
釋
上十方香
清旦日中上香,先從東方起,次東南方,次南方,次西南方,次西方,次西北方,次北方,次東北方,次下方,次上方。靜夜上香,先從北方起,次東比方,次東方,次東南方,次南方,次西南方,次西方,次西北方,次下方,次上方。
右登齋行香,按靈寳本科,日中則自東方起,次南、西北方,以次東北、東南、西南、西北、上方、下方。而此且以東南方次東方者,以黄籙簡文㧞度罪根威儀行香次序如此。今修黄籙齋,以本經爲據也。清都張萬福天師齋儀,升壇上香次第一同,蓋㧞度罪根威儀,一本黄籙簡文靈仙科品,龍漢舊文,不可攺也。
上香呪法師上十方香畢,至御案前,三上香宻呪之。
玉華散景,九氣含煙,香雲宻羅,徑衝九天。侍香金童、傳言玉女,上聞帝前,令臣長生,世爲神仙,所啓所願,咸乞如言。
右見上清大洞眞經,曰,上經燒香呪無侍香金童四字,傳言玉女作侍香玉女,所啓作所向,咸乞作莫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