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寳玉鑑
存神召將論

存神召將論

存神召將論

諸品道法行持之時,皆以存神召將為首。為運念、呼吸、呪訣、罡步,固各有其說。若專用一法,則儘可自依本法作用,如行齋醮,則不可為也。蓋法官所有諸法之將吏,悉皆召之以佐助行持,惟當存自己靈寶祖炁以為之主,次則中理五炁以混合百神,存召役遣無所不可。靈寶為萬法之樞紐也,若必逐一依各法存召,非惟自取多事,於靈寶之功用為舛謬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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