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飢章第七十五
人之飢章第七十五
前章明有爲則輕死,必犯司殺。之誅。此章明厚歛則人貧,是生有爲之弊。初三叚,迭明所以爲弊。夫唯下,結歎。今其貴生。
民之飢,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飢。
疏:夫人,國之本也。若煩賦動重,而人貧乏,則國本斯弊,弊則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婬,賦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飢乏爾。
民之難理,以其上之有爲,是以難理。
疏:蠢爾蒼生,資君以理。爲理之本,諒在無爲。故我無爲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難理者,由君上之爲有。有爲則政煩而人擾,動生大僞,是以難理。
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疏:人之所以輕入死地,喪其生者,皆以其違分求生,養生太厚,不顧刑綱,以徇所求,是以輕死。
夫唯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
疏:夫生卄有涯,安分則足,既不可違,亦不可加。若營生於至當之外,則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生而生喪。故知夫無以生爲憂者,是賢勝於矜貴其生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