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

小人以小惡爲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揜,易曰荷校滅耳,凶。

無狹其所居,

居,者,性之宅,人之性至大不可圍,而曲士不可以語以道者,狹其所居故也。擴而充之,則充滿天地,包裹六極,無自而不可,孟子曰:居天下之廣居。

無厭其所生。

生者,氣之聚,人之。生通乎物之所造,而厭其所生者,旦晝之所爲,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夜氣不足以存彼,保合大和,而無中道夭者,無厭其所生故也。

夫惟不厭,是以不厭。

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聖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見,以矜其能。自愛之仁,而不自貴以臨物。若是者,處物不傷物,物莫之能傷也。方且樂天而無憂,何威怒之足畏乎?聖人之所去取,抑可見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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