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道德眞經解義卷之六
宋徽宗道德眞經解義卷之六
良六
登仕郎臣章安撰義
德經
御注曰:道無方體,德有成虧,合於道則無德之,可名,别於德則有名之可辨,仁義禮智,隨量而受,因時而施,是德而已體道者異乎此,故列於下經。
臣義曰:道乃强名,復於常無,故無方體。德有所得,繼道之失,故有成虧。無得爲德,㝠於一致,則德與道渾乎無名。有得爲德,至於自私,則德與道明然可辨。仁者得之爲仁,義者得之爲義,即理爲禮,即知爲智,德之所受所施,其名可辨,而離遠於道。惟全德者,實無所得,而未嘗異道。
良六
登仕郎臣章安撰義
德經
御注曰:道無方體,德有成虧,合於道則無德之,可名,别於德則有名之可辨,仁義禮智,隨量而受,因時而施,是德而已體道者異乎此,故列於下經。
臣義曰:道乃强名,復於常無,故無方體。德有所得,繼道之失,故有成虧。無得爲德,㝠於一致,則德與道渾乎無名。有得爲德,至於自私,則德與道明然可辨。仁者得之爲仁,義者得之爲義,即理爲禮,即知爲智,德之所受所施,其名可辨,而離遠於道。惟全德者,實無所得,而未嘗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