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
道生一章第四十二

道生一章第四十二

道生一章第四十二

道生一,

御注曰: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

臣義曰:道常無名,一之所生,氣之混也。一生二,

御注曰:天一而地二,次之水生而火次之,精具而神從之。

臣義曰:一氣分而陰陽之氣辨,天地之所生。二生三,

御注曰:一與言爲二,二與一爲三。

臣義曰:天地位而沖氣之所生,故三才具矣。三生萬物。

御注曰:天肇一於北,地耦二於南,人成位於三,三才具而萬象分矣。號物之數,謂之萬,自此以往,巧曆不能計。

臣義曰:有陰有陽,而沖氣以爲和,物得以生,號數爲萬,其可計耶。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

御注曰:陰止而靜,萬物負焉。君子所以日入而息。陽融而亨,萬物抱焉,聖人所以響明而治。必有陰陽之中,沖氣是已。莊子曰:至陽赫赫,至陰肅肅,肅肅出乎天,赫赫發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

臣義曰:萬物賦形天地間,禀氣於陰陽以生,故無不負抱之者。沖氣之和,所以生生也。

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爲稱。

御注曰:物罔隆而不殺,事靡盛而不衰,陰陽之運,事物之理也。消息盈虚,與之偕行,而不失其和,其惟聖人乎?故孤寡不穀,人之所惡,而王公以爲稱,已極而返,已滿而損,所以居上而不危。

臣義曰:侯王位乎貴高者也,孤寡不穀,人之所惡者也。王公居尊位,而稱人所惡,知滿損之理,而要乎不失中故也。陰極生陽,陽極生陰,失於偏毗,要適乎陰陽之和,故明損益之理。

故物或損之而益,益之而損。

御注曰:木落則糞本,損之而益故也。月盈則必蝕,益之而損故也。天地盈虚,與時消息,而况於人乎?然則王公之所稱,乃所以致益而處貴高之道。

臣義曰:益之則損,損之則益,天地盈虚,陰陽進退,理不外是,此王公稱人所惡,得損益之道,而與時消息,所以位高貴而不蹶也。

人之所教,亦我義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

御注曰:以强制弱,以剛勝柔,人之所教也。我之所教,則異乎此。强梁者有我而好爭,有死之道。智者觀之,因以爲戒,故將以爲教父。

臣義曰:物或損之而益,益之而損,陰陽有進則有退,有退則有進,物之變化,陰陽之盈虚,其理故然。理之所在,義教師也。强制弱,剛制柔,人之所教也。强梁者之好爭,是强於有我,以彼之不我勝,任强而不自反者,故卒爲强者之所勝,而不得善其死。其說者,鑒彼消息盈虚損益之理,爲教之本,有父之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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