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國章第六十
治大國章第六十
治大國,若烹小鮮。
御注曰:事大衆而數摇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惑。是以治道貴清淨,而民自定。
臣義曰:烹鮮,任其自熟,無用智巧也。聖人爲無爲,付萬物於自爾,故若烹鮮。
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
御注曰:聖人者,神。民萬物之主也,不得已而臨莅天下,莫若無爲。道常無爲,以莅天下,則人無不治。彼依人而行者,亦皆安定休止,莫或出而爲祟,故曰其鬼不神。
臣義曰:不以道莅天下,則人爲私邪所勝,故陰陽謬戾,而鬼靈乗釁,得以神其妖。上莅以道,則天清地寧,人和氣和,而鬼亦寧,處以正勝也,故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民。非其神不傷民,聖人亦不傷民。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御注曰:以道莅天下者,莫之爲而常自然,無攻戰之禍,無殺戮之刑,是之謂不傷民。當是時也,神與民兩不相傷,而德交歸焉。神無所出其靈響也,詒爾多福而已。故曰其神不傷民,民無所施其智巧也。日用飲食而已,夫何傷之有?
臣義曰:夫有爲而從事於務,天下多忌諱,至於法令滋彰,嚴刑重賦,輕敵抗兵,田萊荒,民彌貧,而百姓愁苦,不能保生,此由自傷其民爾。上以道莅天下,而不傷民,遂萬物性命之理,無或干於陰陽之和,則百嘉大順,各得其序,而氣應天地之和矣。神其有傷人者哉,詒爾多福而已。至於此則人神交相歸,德而不相傷,治之至也。
宋徽宗道德眞經解義卷之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