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
小國寡民章第八十

小國寡民章第八十

小國寡民章第八十

小國寡民。

御注曰:廣土衆民,則事不勝應,智不勝察,德自此衰,刑自此起,後世之亂,自此始矣。老氏當周之末,厭周之亂,原道之意,寓之于書,方且易文勝之敝俗,而躋之淳厚之域,故以小國寡民爲言,蓋至德之世,自容成氏至于神農,十有二君,號稱至治者,以此而已。

臣義曰:國小則其事易治,民寡則欲易足。事易治則忘術智,欲易足則無巧僞,然後可以反樸復古也。

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也。

御注曰:一而不黨,無衆至之累。

臣義曰:人各安其分,各遂其生,無朋比群聚之累,雖器有什伯,無所用之。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御注曰:其生可樂,其死可葬,故民不輕死而之四方。孔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乆矣。徙之謂歟?

臣義曰:知生之可樂而安其生,故重死。業之爲本,而樂其業,故不遠徙。

雖有舟輿,無所乗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御注曰:山無蹊隧,澤無舟梁,同乎無知,其德不離。無絶險之迹,故

雖有舟輿,無所乗之。無攻戰之患,故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臣義曰:安其生,樂其業,無事於動也。雖有舟輿,無所乗,無事於爭也。雖有甲兵無所陳,足乎性分,樂於自得者然也。

使民復結繩而用之。

御注曰:紀要而已,不假書契。

臣義曰:有不信,有書契,民復古,則信於結繩。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

御注曰:耕而食,織而衣,含哺而嬉,鼓腹而游,民能已此矣。止分故甘,去華故美,不擾故安,存生故樂。

臣義曰:甘其食,不待滋味而甘也,甘其分而已。美其服者,不待華綺而美也,美其衣而已。安其居,則無所往而不自安。樂其俗,則無所處而不自樂。

鄰國相望,鷄犬之聲相聞,使民至老死不相與往來。

御注曰:居相比也,聲相聞也,而不相與往來,當是時也,無欲無求,莫之爲而常自然,此之謂至德。

臣義曰:嘘嘘爲仁,孑孑爲義,此民所以尚往來也。至德之世,民相忘於自得之場,無欲於己,無求於人,相望相聞之間,至老死不相往來,然則惡有徼情作僞,相爲容悦之弊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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