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注
偃武第三十一

偃武第三十一

偃武第三十一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祥,善也。兵者,驚精神,濁和氣。不善人之器也,不常修飾,

物或惡之,

動則有所害,故萬物無有不惡之。

故有道者不處,有道之人,不處其國。君子居則貴左,柔弱也。用兵則貴右。貴,剛强也;此言兵道與君子之道反,所貴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非君子所貴重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

遭衰逢禍亂,欲加萬民乃甩之,自守恬淡爲上。踓得勝不以爲美利。

勝而不美。

踓得勝,不以爲美。

利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善得勝者,是謂喜樂殺人。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

爲人君而樂殺人,此則不可使得志於天下。爲人主,必専制人性命,妄行诛戮也。

故吉事尚左,

左,生位也。

凶事尚右。

隂道主殺。

偏將軍處左,

偏將軍卑而居陽位。

上將軍處右,

上将軍尊而居右位。以其主殺矣。

言以喪禮處之,上將軍居右,主喪禮。喪禮尚右,死人貴隂也。

殺人之衆多,以悲哀泣之,

傷己德薄,不能以道化民,而害無辜之民。

戰勝則以喪禮處之。

古者戰勝,將軍居喪主禮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貴德而賤兵,不得已而誅不祥也。心不樂之,比於喪也。知後世用兵不已,故悲而痛之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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