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章第十七
此章通玄經言:古者聖人治弊而改制,事終而更爲,其美在和,其失在權。後世之道曰無法不可以爲治,不知禮義不可以爲法。法能殺不孝,不能使人孝;能刑盜者,不能使人廉。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人,經非譽以導之,親而進之,賤不肖而退之,刑措而不用。夫三王使天下畏刑而不敢盜竊,豈若古道淳樸而無盜心哉。教不可苛,去苛自治。不知一人無爲之本,而救之以刑政之未,無以異於鑿渠以止水,抱薪以救火,名之曰益多,故以湯止沸,沸乃益甚。知其無爲治之本者,去火而已。故曰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
太上,下知有之,
通玄經自然篇曰:太上神化,昔者三皇養化,無制令而民從。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人,刑措而不用,治之本也。朝廷蕪而無爭訟之迹,田野辟而無兵革之僞,故太上,下知有之。
其次,親之譽之;
通玄經曰:其次五帝有制令也,使不得爲非而無賞罰。
其次,畏之侮之。
通玄經曰:其次三王主刑賞,平刑而罰暴,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敢爲,非法令正於上,百姓服於下,治之末也。
信不足,
通玄經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夏后氏不負言,殷人誓,周人盟。
有不信。
洞靈經曰:是知天下不相信者,由主不勤明也。
由其貴言。
通玄經曰:上言者下用也,下言者上用也。上言者常用也,下言者權用也。古聖人爲能知權,言之必信,期於必當。
功成事遂,
通玄經曰:古者聖人内以修身,外以治人,功成事立,與天爲鄰,無爲而無不爲。
百姓謂我自然。
通玄經曰:信,君子之言也。忠,君子之意也。忠信形於内,感動應於外,賢聖之化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