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解
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强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未嘗與之而遽奪,則勢有所不極,理有所不足。勢不極則取之難,理不足則物不服。然此幾於用智也,與管仲、孫武何異?聖人之與世俗,其迹故有相似者也。聖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醫藥,巧於應病;用智如商賈,巧於射利。知歙於張,知弱於强,知興於廢,知與於奪,非知幾者,孰能與此?曰微明。

柔弱勝剛强。

聖人知剛强不足恃,故以柔弱自處。天下之剛强方相傾相軋,而吾獨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斃,此所謂勝也。雖然,聖人豈有意爲此以勝物哉?知勢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

魚不可脱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魚之爲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勝物也,然方其託於深淵,雖强有力者莫能執之,及其脱淵而陸,則蠢然一物耳,何能爲哉?人居於柔弱,而剛强者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後,此不亦天下利器也哉?魚惟脱於淵,然後人得而制之;聖人惟處於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衆人共之者哉?葉曰:事物之變不可以盡窮,疑若有居無事而推行之者,故見其張者不知所欲歙,見其强者不知所欲弱,其於廢興與奪亦然。是雖微而可明,此柔之所以能勝剛,弱之所以能勝强。聖人之於天下,蓋亦有運之者焉,而不可以示人,謂之利器。曰:開元注以爲聖人用權,非也。聖智在所棄,況權詐乎?陸氏、蘇氏以爲物理有之,幾矣。葉氏以謂若有造物推行之,以證成柔弱勝剛强之義,當矣。所謂利器,豈所謂柔弱者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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