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方其未有,持而謀之足矣。及其將然非冸而散之不去也,然猶愈於旣成也。故爲之於未有者上也;治之於未亂者次也。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爲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治亂禍福之來,皆如彼三者,積小以成大,聖人待之以無爲,守之以無執,故能使福自生,使禍自亡。譬如種苗,深耕而厚耔之,及秋自穰。譬如被盜,危坐而熟視之,盜將自却。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爲非爲不成,非執不留,故常與禍爭勝,與福生贅,是以禍至於不救,福至於不成,蓋其理然也。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愼終如始,則無敗事。
聖人知有爲之害,不以人助天,始經皆因其自然,故無不成者。世人心存於得喪,萬事之微,猶有不知而聽其自然者,及見其幾成而種失之,則未有不以爲敗之者,故曰:愼終如始,則無敗事。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人皆徇其所欲以害物,信其所學以害理。聖人非無欲也,欲而不欲,故雖欲而不害於物。非無學也,學而不學,故雖學而不害於理。然後內外空明,廓然無爲,可以輔萬物之自然,而待其自成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