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口義
致虚極章第十六

致虚極章第十六

致虚極章第十六

致虚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乆。没身不殆。

致虚,致知之致也。學道至於虚,虚而至於極,則其守靜也篤矣。篤,固也。能虚能靜,則於萬物之並作而觀其復焉。作,生也。復,歸根復命之時也。此便是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竅。芸芸,猶紛紛也。物之生也,雖芸芸之多,而其終也,各歸其根。既歸根矣,則是動極而靜之時,此是本然之理,於此始復,故曰復命。得至復命處,乃是常久而不易者。能知常乆而不易之道,方謂之明,此便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意。人惟不知此常乆不易之道,故有妄想妄動,皆失道之凶也。知常則其心與天地同大,何物不容。既能容矣,則何事不公。王天下者,即此公道是也。以公道而王,則與天同矣,天即道也,故曰王乃天,天乃道。乆,常也,人能得此常道,則終其身無非道也,又何殆乎?自天子以至庶人皆然。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40 / 172
第 40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