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注
名與身章第四十四

名與身章第四十四

名與身章第四十四

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

御註曰:非所親也,非所多也。

颕濱蘇轍曰:夫忘我者,身且不有,而况於名與貨乎?

道眞仁靜先生曹道冲曰:身與名何者爲親?而棄身成名,可謂至愚者也。身止有一,而世間財貨至多。物常多於身,而一身與多物爲敵。身先盡而物與貨尚多。

陳象古曰:身者,道之本。

黄茂材曰:天下之所謂名者,皆其外物,而乃欲亡吾身以爭之,是亦不知親疏者乎!天下之所謂貨者,何可勝計,而乃欲役吾身以求之,是亦不知多寡者乎?

得與亡孰病?

御註曰:烈士徇名,貪夫徇利,其所得者,名與貨,而其亡也,乃無名之樸,不貲之軀,病孰甚焉!

碧虚子陳景元曰:夫虚名浮利,得之若輕羽。而性命形神,亡之若泰山。達人校量,誰者是病?

涑水司馬光曰:得名貨而亡身,與得身而忘名貨,二者孰病。

颕濱蘇轍曰:不得者以亡爲病,及其既得而患失,則病又有甚於亡者。惟齊有無,均得喪,而後無病也。

道眞仁靜先生曹道冲曰:得則憂失,已失又何憂也。

陳象古曰:得不安於亡也。

黄茂材曰:使其得之,不過名也貨也。而其亡者身也。

程大昌曰:名之不親於身也,貨之不重於身也,人皆知之。然徇物失我者,常不暇恤,是特不能權其輕重焉耳。老子於此,以身、名、貨三者參觀,而概評之曰:得名貨而亡身,與得身而亡名貨,二者孰病?人能用此語也,對而思之,則輕重之衷,昭昭然白黑分矣。莊子用其說而伸之曰:廢一手以得天下,韓侯不爲。委隋珠以彈一雀,世所共笑。則輕重益明矣。

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

黄茂材曰:費非謂費其貲財也,而費精神之爲損大。亡非謂亡其蓄積也,而亡性命之爲禍厚。凡此數者,利害得失,灼然甚明,而人不思。

林東曰:愛之甚,則凡可以求之者無所不至,能無費乎?藏之多,則攻之者必衆,能無亡乎?

知足不辱。

道眞仁靜先生曹道冲曰:辱莫大於貪。程大昌曰:知足之富,决不受辱。

知止不殆,可以長乆。

陳象古曰:雖不欲長乆,其可得乎?

黄茂材曰:古之人知止足之戒,無如漢之二疏,辭榮還里,保其天年而終,可謂長乆矣乎?曰:二疏爲免於殆辱則可,以爲長乆則未可。

程大昌曰:無辱、無殆,故可長久。

道德眞經集註卷之十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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