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
御註曰:小人以小惡爲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揜。《易》曰:荷校滅耳,凶。
碧虚子陳景元曰:大威謂死兆也。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夫人立身以憂畏爲本,若以小惡爲無傷而不憂畏,遂積之盈貫,以致乎大威至而不可逃也。嚴君平曰:大威已至,乃始爲善。當是之時,道德不能救,天地不能解,非天之罪也。
颕濱蘇轍曰:夫性自有威,高明光大,赫然物莫能加,此所謂大威也。人常患溺於衆,妄畏生死而憚得喪,萬物之威雜然乘之,終身惴慄之不暇,雖有大威而無自知也。苟誠知之,一生死、齊得喪,坦然無所怖畏,則大威熚然見於前矣。
劉概曰:《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蓋衆人不知畏天之威,故大威至矣。
清源子劉驥曰:世俗之人不知天命,不畏天威,以小惡爲無傷而不知憂畏,然積之足以滅身,以至大威至而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大威謂死兆也。
黄茂材曰:夫民冒險而行,死亡有所不顧,何威之畏?不畏威則大威及之。孰爲大威?不有人禍,必有天殃是也。
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惟不厭,是以不厭。
御註曰:居者性之宅,人之性至大,不可圍,而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狹其所居故也。擴而充之,則充滿天地,包裹六極,無自而不可。孟子曰:居天下之廣居。生者,氣之聚。人之生,通乎物之所造,而厭其所生者,旦晝之所爲,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夜氣不足以存。彼保合太和而無中道夭者,無厭其所生故也。
碧虚子陳景元曰:古本作狎。狎,習也。所居,謂所居之處也。厭,惡也。所生,謂道也。言畏慎之人,凡居處當擇善鄰,無習惡友,清靜自守,使灾禍莫干,形全神王,斯所謂畏慎之深也。人不可厭惡其道,當服勤尊仰,則可以永保元吉也。若縱其欲惡,厭道慢德,則禍不旋踵矣。
潁濱蘇轍曰:性之大可以包絡天地。彼不知者,以四肢九竅爲己守也。守之而不厭,是以見不出視,聞不出聽,蕞然其甚陋也。故教之曰:無狹其所居。彼知之者,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狹也,則愀然厭之,欲脱而不得,不知有厭有慕之方囿於物也,故教之曰無厭其所生。夫惟聖人不狹不厭,與人同生而與道同居,無廣狹淨穢之辨。既不厭生,而後知生之無可厭也。
劉概曰:無狹其所居,德之地也。無厭其所生,德之本也。德之地,盡性也。德之本,至命也。
清源子劉驥曰: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所以畏威也。居者,性之宅也。擴而充之,無狹其所居,則居天下之廣居,與萬物同其情,與虚無同其體。生者,氣之聚也,寳而持之,無厭其所生,則含太虚之至精,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曲士不可語於道,或狹其所居,或厭其所生也。小智自私,惑於存想,狹其所居者也。棄有著空,蔽於斷滅,厭其所生者也。夫道不棄人,人自棄道。人若不厭道,道亦不厭人。故夫惟不厭,是以不厭。
黄茂材曰:無厭其所生,欲其好生也。夫能好生,則能長保其生,何厭之有?
程大昌曰:不厭之一語,方且重復言之者,其一在上,其一在下也。夫惟不厭者,君上不厭也。是以不厭者,民多頼也。故曰:夫惟不厭,是以不厭也。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御註曰:聖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見以矜其能。有自愛之仁,而不自貴以臨物。若是者,處物不傷物,物莫之能傷也。方且樂天而無憂,何威怒之足畏乎?聖人之所去取,抑可見矣。
碧虚子陳景元曰:若夫去彼自見自貴之憍縱,而取此自知自愛之畏威,得其尊道奉天之理,而天道亦不厭惡於人。是故威罰外消而生道内足也。
穎濱蘇轍曰:聖人雖自知之,而不自見以示人。雖自愛之,而不自貴以眩人。恐人之有厭有慕也。厭慕之心未忘,則猶有畏也。畏去而後大威至矣。
道眞仁靜先生曹道冲曰:自知消息損益,惟道是從,不自見功能求顯於世。保身自愛,内自修鍊,不自貴其身而耀俗。彼謂外物,此謂自眞。
達眞子曰:所居不能無狹,所生不能無厭者,蓋由乎自見其自知之性,自貴其自愛之心也。唯雖自知也不自見,雖自愛也不自貴,則所居不狹而廣,所生不厭而善。故聖人去彼自知自愛之情,取此不自見不自貴之心也。
黄茂材曰:知者在心,見者在目,故知可自而見不可自。愛者在我,貴者在人,故愛可自而貴不可自。去彼,去其自見自貴者也。取此,取其自知自愛者也。
道徳眞經集註卷之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