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
李氏曰:此章總證前三章,跂者不立,跨者不行,如飄風驟雨之謂也。○吴氏曰:此章又以人之行立譬前章,立與行亦因其自然,或於自然之外而求益,跂超其踵而立,以增高其身,跨開其足而行,以增闊其步,暫時如此,不能乆也,終必不可以立,不可以行。○吕氏曰:跂者似立而非立,人貴其有立,非道則不立,跨者似行而非行,人貴其有行,非道則不行。苟以立爲未足,而加之以跂,以行而未足,加之以跨,未見其可也。類夫冒進之士,跂望非分,欲求榮寵,有若延頸舉踵,何能乆立哉。而又材力卑劣,欲超軼於人,跨步挾物,心覬速達,何由得行乎。是以違其常性,而强其所不能,若夫以道獨立乎萬法之表,超然不移者,曷可同日而語。○何氏曰:跂,翹足也,則離於立,言人企望之心重,不可與有立也。跨,大步也,則促其行,言人進取之心重,則不足與有行也。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也。
李氏曰:自見自是自矜自伐,渾是私意,私意確則害公,何可乆也。故有道者不處。餘食贅行,殘飯贅疣,衆所不美。○吕氏曰:至人遊心太虚,睨物玩世,以生死爲一條,以可不可爲一貫,回視自見自彰自矜自伐之人,譬諸棄餘之食,贅餘之行,天之所虧,地之所變,人之所惡,而况至人窮理盡性,造道之極,曷嘗顧之,終身當勿處也。○林氏曰:自見自彰自是自伐自矜,皆是有其有而不化也。○吴氏曰:自見者之終不能明,自是者之終不能彰,自伐者之終無功,自矜者之終無所長,亦若跂者之不可以立,跨者之終不可以行也。食之不盡曰餘,肉之附生曰贅,或曰:行讀作形,古字通用。司馬氏曰: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