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義
第七十五章

第七十五章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爲,是以難治。

林氏曰:食稅之多,言取於民者太過也。之有爲,言爲治者過用智術也。上貪利則民愈饑,上好智則民愈難治。○吴氏曰:食謂君所食於民者,稅則民之所出以供上之食者也。上多取於民,則民貧而饑矣。有爲而以智術御其下,則下以奸詐欺其上,而難治也。○吕氏曰:民者國之本也,八政以食爲先,食之爲論以鄙,而司農以爲大計,其如此用在於民,稍失其宜,爲害亦大,聖人授之田,勸督百官,使不違其時,征輸有制,使不傷其力,疏爲九一之法,定爲什一之賦,務從其輕耳。倘或違民之時,奪民之力,以非常之求,供無厭之欲,民困其稅斂之重,爾爾疲瘵,民有饑色,野有餓𩛞,盜賊貧窮,變詐百出,奸生於國,人莫之知矣。身以氣爲民,氣足則神全,今言其饑,是氣之不滿也。是其不能忘言塞慾,故曰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古之民安居樂俗,耕而足食,織而足衣,孰云難治乎。若上以有爲有欲有事,網密令苛,政煩信弛,故擾其民而民不勝其擾,故難治也。之己也,氣之難清而易濁,息之易粗而難柔,况有爲而擾之乎。

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惟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

林氏曰:凡人過於自愛,反以喪其身,飲食太多,亦能生病,此其一也。過於自愛自養,欲其謀生,故曰求生之厚,輕用其身以自取死,故曰輕死。忘其身而後身存,故曰無以生爲者,賢於貴生。貴生猶前章曰益生,求生之厚者也。貴猶勝也。○吴氏曰:輕,易也,生生之厚,謂求生之心太重也。賢猶勝也,貴生謂重其生,即生生之厚者也。求生之心重而保養太過,將欲不死而適以易死。至人非不愛生,順其自然,無所容心,若無以生爲者,然外其身而身存,賢重於其心以貴生,而反易死者也。○何氏曰:夫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所謂與造物者爲人,而遊乎天地之一氣,忘其肝膽,遺其耳目,反覆始終,不知端倪,茫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遥乎無爲之業,則不以物傷生,此乃過於賢厚其生,天下亦賴以全其生,豈不美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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