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義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强。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吕氏曰:夫道者神之主,神者氣之主,氣者身之主,道存則神存,神存則氣存,故人之生也,含元和之氣,抱眞一之精,形全神旺,萬炁朝元,流通不息,故其柔弱可知也。其死也,元和之氣散,眞一之精竭,形虧神逝,百體堅强矣,故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强。嘗試論之,萬物草木之,生也,天地之炁流行乎其内,陰陽之炁潤澤乎其外,春氣一動,膏雨遍沾,芽蘖敷榮,鮮妍秀發,風霜纔扇,殺氣相仍,枯槁變更,柯條凋謝。有識者以道存亡爲生死,無識者以氣聚散爲枯榮,故曰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吴氏曰:人生則肌膚柔軟而活動,可以屈伸,死則肌膚冷硬而强直,而不能屈伸也。草木生則枝莖軟脆,死則枝莖枯槁堅硬也。○林氏曰:柔弱堅强,皆借喻也,老子之學主於尚柔,故以人與艸木之生死爲喻。

故堅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吕氏曰:陽氣之所居,木可卷而草可結也。陽炁之所去,水可凝而冰可析也。故神明陽炁,生之根也。柔弱滋潤,物之芽也。欲剛者必以柔守之,欲强者必以弱保之,今夫堅强不能養和也,與物爲敵,豈免傷乎,柔弱者不失中也,與物同波,故能全其生也。○何氏曰:天下之柔弱者,道也,氣也,所以能貫天地而包萬物,故人物與生爲徒者,必其道與氣存焉,與死爲徒者,必其道與氣去之。○林氏曰:徒,類也。○吴氏曰:上文言人與草木之形體,生則柔,死則堅,推此物理,則知人之德行凡堅强者不得其死,是死之徒也,柔弱者善保其生,是生之徒也。

是以兵强則不勝,木强則共。强大處下,柔弱處上。

吕氏曰:兵,凶險之器,鬭爭之具也,所觸之境,與敵對者也。恃其强而輕其敵,非義也。不義而輕於用事,豈勝乎,故曰兵强則不勝。木之小也柔且弱,及其强則合拱矣,木猶如此,况於人乎,况於國乎。故曰木强則拱。强大者勇敢之士,柔弱者君子之道,推以力者强大爲勝,推以德者柔弱爲勝,故天下有常勝之道曰柔,有常敗之道曰剛,蓋世之人任力不任德,忘本而逐末,達者以道觀之,則柔弱勝剛强,此理之必然者也。○何氏曰:齒剛則折,舌柔而存,理也。如木墓拱之拱,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也。强則反不勝,何也。以其恃國家之大,矜人民之衆,欲見威於敵國者,故曰驕兵,兵驕者滅也。强大處下,柔弱處上,非但以木爲喻,而以柔道理天下,乃君上之道,如妄自尊大,不過井蛙之見耳。爲人上者,可不鑒哉,非但道家以卑弱自持也。○林氏曰:兵之恃强者必不勝,木之初生者皆柔,乆則堅强,至於拱把,則將枯矣。故知道者以柔弱爲上,堅强爲下。○吴氏曰:共,兩手所圍也。○董氏曰:此章言柔弱可以保沖和之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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