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希言自然。
顧歡曰:希,少也。人能愛氣少言,則行合自然。
纂微曰:夫至人有問,即應接物,即言動靜以時,故合於自然。
陸佃曰:夫物莫能使之然,亦莫能使之不然者,謂之自然。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王元澤曰:風雨者,陰陽交感所爲。飄驟者,交感之過,所以不能乆也。
飄風,疾風也。驟雨,暴雨也。從旦至晡爲終朝,自早及暮爲終日。飄風驟雨,氣之暴戾,非出於常然也。故雖天地爲之尚,不能有終朝終日之乆。人之言不出於自然,則多言數窮宜矣。
孰爲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乆,而況於人乎。
御註:天地之造萬物,風以散之委衆形之自化,而雨以潤之任萬物之自滋,故不益生,不勸成,而萬物自遂于天地之間。所以長且乆也。飄驟則陰陽有繆戾之患,必或使之,而物被其害,故不能乆。
風雨者,陰陽交感所爲。飄驟者,交感之過。天地之大猶不能乆,況人處天地之間,眇乎小哉。爲於多言速滅可知。故從事於道者。
王弼曰;從事謂舉動從事於道者也。道以無形無爲,成濟萬物。從事於道者,以無爲爲君,不言爲教,綿綿若存,而物得其眞,與道同體,故曰同於道。道者,同於道。
河上公曰:道者,謂好道之人。同於道,所謂與道同。德者,同於德。
河上公曰:德者,謂有德之人。同於德,所謂與德同。失者,同於失。
蔡子晃曰:有爲躁競,執教生迷,名爲失。既爲同失,不能虚心冥㑹,而言道失者,獨失道也。
自然之謂道。從事於道者,悟道忘言,所謂與道同。得道之謂德。德者希言,所謂與德同。失道之謂失。失者多言,所謂與失同。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河上公曰:與道同者,道亦樂得之。與德同者,德亦樂得之。與失同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有不信。
鍾㑹曰:我信,不足於道,道亦不信應我,所以兩相失。只是同於道者,道得之。信於道者,道信之。同於失者,道失之。信不足,有不信也。
此章以希言爲主。希言則以道而言也。道偶而應,故合自然。故下文云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觀其失得,之本,皆言之希與多爾。多言之人,外則招愆,内則耗氣,人欲長乆,希言内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