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疏義
昔之章第二

昔之章第二

昔之章第二

大段之首,其中四十二章,廣論諸義,前章明五德降殺至禮爲亂,此明萬人守本歸道會理,前指其失,今示其得,隨機汲誘,所以次之。章中四别,初明有色有形同資一氣,次眀生徒雖衆咸勸無爲,三明損高就卑示爲乆要,四明捨貴就賤方得歸眞。八句一。

昔之得一者。

一元氣道之始生者也。古昔天地萬物,同得一氣,而有生成,此句總說生由下别陳得一。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

一氣分爲陰陽,陽氣清上澄爲天,天得一中之清氣而爲天,故清明也。陰氣濁下凝爲地,地得一中之濁氣而爲地,故安寧也。

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

一氣之中有非陰非陽者,名曰和。陰陽既判,和之陰多者爲鬼神,及山川之精,神鬼等爲得一,精靈應用而不窮,川谷流益而不竭,川谷精靈亦如人之有神也。

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萬物者,懷生之總名。人最有靈,而居萬物之首。王侯偏得中和之秀,而爲衆人之長,天下政教之主。

其致之。

致,得也。結上六事,同得一氣,而有生成。六句二。

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

一者氣之始,至虚無象者也。天地得之以清寧,亦須守之以長乆,若有爲有欲,自當失一,則天無一以保清,將有昏濁破裂之象。地無一以守寧,恐招振動發洩之禍。一者可以始終得,不可始得而終失。此一初得之不由己,後失之必由人。故舉裂發爲戒也。

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

神若用一,沖虚自得,靈異不測,如則驕矜,必當功用休歇。川瀆精靈,自大自滿,與一相違,則川澤乾枯,水源焦灼。

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將恐蹶。

一者道之妙氣,有形之本。人若能歸本守一,則生全。逐末失一,則性滅。王侯無一以處貴,恐速敗蹶,言崩墜也。此六事同戒憍盈,其天地神谷亦言及者,爲天地神谷俱有精靈,因人戒勗,故遍及之。故序訣云:天地鬼神所宗奉,文同無一異矣。下五句三。

故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

夫守一道者,唯有沖虚,無論貴賤,其有謙損下賤則近道而安全,矜誇貴高則違道而毁滅也。

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此其以賤爲本耶?非乎?

孤、獨、鰥、寡,人中惡名。不穀,亦不善也。穀,禄也。自謙無德,不堪受禄,行心若是,豈非以賤爲此言,能用一處貴耶,非者,問云是以也。下三句四。

故致數譽,無譽。

譽,讚美也。就譽推數,無可譽者,王因衆貴,共名爲王。推王實體,無王定相,何則?四肢百體,各自有名。無名王者,若共名爲王,則假合非實。檢尋名起,從百姓來,由百姓自是虚假,名王何能有實。内則無王定體,外亦無王實名,内外皆無,非内非外,誰爲名者。以此數譽,無譽可得。一切諸法例同此,妄有本作。輿及車者,並同此釋然。此經文約理廣義,體多含推斥,衆縁洞忘,心相老君、莊子,具有成文。故莊子云:假於異物,託於同體,異物既假,同體未眞。又云:今指馬百體而不得馬,而馬繫於前,謂之馬也。西昇經云:合會地水火風四氣,時往縁。水火風言四大也。四氣謂四時之氣。四大假合,因時代謝,暫得成身,四大不能各生,要待衆縁合會共成。人身四大各散身在何處,依文說義,不作此釋。要須使依先儒訓解,何以别於道俗之典乎。其傅奕徒,既其文未既其實,乃云流俗道士,染習胡義,若以道士可誙,遂云染習,欲將經論置在何方。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古本琭琭玉,貌硌硌石,次玉也。今依仙公本禄禄驅驅之稱,玉者人間所貴。落落廢棄之名,石者物中之賤。爲道者不欲如玉之貴,驅馳不息,寧當如石之賤,安閑歸道。今不言處玉石之間者,爲此章唯從下從賤,元無取中之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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