絶聖棄智章第十九
絶聖棄智章
第十九
䟽:前章明風俗頽靡,失道而仁義遂行。此章明絶棄多門,還淳則盜賊無有。首六句,且絶矜徇之迹。次三句,將明立教之方;後四句,示行門之由趣。○義曰道廢俗訛,偏名遂立,將復樸素,須絶偏名。既前章四者不行,則此章三者宜絶。孝慈自復,盜賊不生,乃尊樸素之風,除私欲之患。天下之利,其何博哉?
絶聖棄智,民利百倍。
注:絶聖人言教之迹,則化無爲;棄凡夫智詐之用,則人淳樸。淳樸則巧偽不作,無爲則矜徇不行。人抱天和,物無夭性,是有百倍之利也。
䟽:聖者,有爲制作之聖。智者,凡俗矜徇之智。制作之聖則有迹,矜徇之智則非眞。失眞是生巧偽,逐迹坐令喪本,故皆絶棄之,而全其淳樸。天和既暢,矜徇不行,是人有百倍之利也。
義曰:無爲之聖,内明之智,應物周徧,隨時感通,比之聖智,杳冥無迹。制作之聖,矜徇之智,既有其迹,人徃迹存,以所存之迹,非應變之具,執而用之,去道愈遠。何者?聖智設法,所以守國也。大盜至矣,則聖智之法,并其國而竊之。其故何哉?若不盜其聖智之法,則無以取其國。是知聖智設法,本以守國,智詐極矣,乃翻爲盜國之盜資也。老君戒之,忘聖則爲理,涉迹則爲亂。能忘其有迹之迹,棄其矯智之智,則淳樸復而巧偽息矣。人復怡和,無傷無夭,俗臻樸素,無怨無爭,各保其生,是有百倍之利也。
絶仁棄義,民復孝慈。
注:絶兼愛之仁,棄裁非之義,則人復於大孝慈矣。
䟽:前章云大道廢,有仁義,此章云絶仁棄義,民復孝慈者,明大道之代,所謂玄同,民無私親,悉皆慈孝,故理至則迹滅,事當而名去矣。
義曰:六親不和,則孝慈之名偏立;天下有道,則淳樸之化復行。淳素既行,人皆慈孝,可謂無私親矣。斯則絶名迹之仁義,復玄同之孝慈。無私親者,是不獨親其親也。
䟽:今六紀廢絶,則孝慈名彰。若絶兼愛之仁,棄裁非之義,江湖無濡沬之迹,慈孝有自然之素,故民復於大孝慈矣。
義曰:六紀者,亦曰六親,是君、臣、父、子、夫、婦也。六者和,則皆孝皆慈;六者不和,則有孝、有不孝,有慈、有不慈。不孝者衆,則孝者顯其名;不慈者衆,則慈者彰其美。所以然者,仁義制於其間,而昭其名迹。若化之以大道,鼓之以淳風,棄名迹之仁義,則民復於皆孝皆慈矣。魚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沬,不如相忘於江湖。何者?相呴、相濡,言其相愛矣。相忘於江湖,各得其適,豈俟濡沬之小愛乎?偏孝偏慈,濡沬之謂爾。莊子天運篇老子謂孔子曰:子以仁義之道行之於世,亂莫大焉。夫仁義憯然,乃憤吾心,豈若使天下無失其樸,放風而動,緫德而立,又奚桀桀然若負建鼓而求亡子矣?黑白之樸,不足以爲辯;名譽之觀,不足以爲廣。魚相濡沬,不如相忘於江湖;人相仁愛,不如相忘於道術矣。
絶巧棄利,盜賊無有。
注:人矜偏能之巧,必有爭利之心,故絶巧則人不爭,棄利則人自足,斯不爲盜賊矣。
䟽:絶巧者,絶雕琢、非法、淫過之巧。棄利者,棄徇財、兼並、乾没之利。夫盜賊者,生於羡欲不足。今絶巧則人不爭,棄利則人自足。人各自足,復誰爲盜賊乎?故云無有。
義曰:雕琢淫過之巧,工既不當,雖巧奚爲?則衛人之刻棘猴,宋人之琢楮葉,徒云悦目,終曰蕩心,所宜絶也。徇財則妨行,兼并則奪人。乾没則欺詐。有一於此,非盜而何?斥而棄之,循分而足矣,何盜賊之有乎?又脩道之人,宜絶心内嗜欲之巧、身外浮華之利、六情鋭進之巧、六根耽著之利,則三元清淨,六賊自無矣。
此三者,以爲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注:此三者,但令絶棄,未示修行,故以爲此文不足垂教,更令有所屬著,謂下文也。
䟽:三者,謂絶聖棄智,一也;絶仁棄義,二也;絶巧棄利,三也。此三者,且令絶棄,未有修行,故以爲此三者於文不足以垂教,更令有所屬著,謂下文見素等是也。
義曰:聖智絶棄,則人享其利。仁義絶棄,則皆復孝慈。巧利絶棄,則民無盜賊。三者既絶既棄,將示修眞復古之方,故云此爲未足,屬於下文。屬,著也。
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注:見眞素,抱淳樸,少私邪,寡貪欲矣。
䟽:欲求絶聖棄智,則常見眞素。
義曰:同乎無欲,則謂素樸,素樸則民性得矣。無知無欲,則合眞素,眞素合則聖智之迹絶矣。
䟽:欲求絶仁棄義,則懷抱質樸。
義曰:淳質敦樸,以守其心,則兼愛之仁、裁非之義絶矣。
䟽:欲求絶巧棄利,則當少私邪,寡貪欲。
義曰:私邪不汨於性,貪欲不起於心,則淫奢之巧、專冒之利絶矣。
䟽:三絶雖於文不足,四行則修身有餘。將欲禁邪於中心,故必取資於内行。
義曰:聖、智、仁、義、巧、利,此六者,行之初以拯物,執之末以妨道。故姦詐盜竊因而生焉。絶而棄之,可復眞素。眞素已復,乃資内修。顯四行於結成,爲眞道之要妙矣。夫有迹之聖作,則矜詐之智生。仁起於不仁,義出於不義,孝彰於不孝,慈顯於不慈。能絶有迹有爲,自復至慈至孝。斥淫巧則私利息,私利既息,盜賊不生。然後凝旒於樸素之鄉,杜念於私欲之境,人登富壽,國致遐長。此人君行道之效也。若夫心除嗜欲,身蕩浮華,翦鋭進之情,鋤耽著之本,六賊不作,三元坦夷,四行克修,乆視何遠?此行人修之之效也。
道德眞經廣聖義卷之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