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䟽:前章明無爲玄默,示息怨修道之門。此章明思患預防,標絶情去欲之行。初六句迭明防患之漸,次六句舉喻生患之由,復兩句論爲執之迷,又六句申異凡之行,後七句推聖人不欲不學之意,觀凡俗易持易謀之心。○義曰:前章戒二爲之難,自無患累,此乃明四易之行,周勸精修,戒慎其纖微,忘遣其爲執,將表聖人之行,以塞衆民之非。至於欲學皆除,貴愛不染,以叶後章善爲道之㫖爾。
其安易持。
䟽:安,靜也。持,執也。言人之受生,正性清靜,感物而動,則逐欲無窮。今明欲心未動,安靜之時,將欲守之,令不散亂,則易持執,故云其安易持。
義曰:夫正性安靜,嗜欲未萌,就而守之,執持爲易。絶堅冰於履霜之際,理固非難;復推輪於大輅之前,樸猶可睹。任乎修鍊,用含眞常爾。感物而動者,禮記樂記篇之詞。
其未兆易謀。
注:言人正性安靜之時,將欲執持,令不散亂;次雖欲起心,向未形兆,謀度絶之,使令不起,甚爲易爾。
䟽:兆,萌漸也。謀,度也。情欲將起,未有萌兆,謀度絶之,亦爲甚易,故云其未兆易謀。
義曰:欲之將萌,未有形兆,謀度除絶,其易可知。然而明在於察微,能在於杜欲,察而能杜,善莫大焉。
其脆易破。
䟽:言欲心已動,柔脆未堅,將欲除之,易消破也。
義曰:欲兆既彰,未成堅執,破柔攻脆,於理非難,在於斷自誠明,復其純粹爾。
其微易散。
注:欲心初染,尚自危脆,能絶之者,脆則易破。禍患初起,形兆尚微,將欲防之,微則易散爾。
䟽:微,細也。禍患細微,未至於大,防之於初,欲令散釋,亦甚易爾。
義曰:欲既堅成,事猶微細,抑情以解散,挫欲以安排,滌慮洗心,去道非遠。此上四句通明防微之行,言理國理身之道,防患慮禍爲先,禍成而救之,患成而攻之,用力益多,而禍患未可除也。
爲之於未有。
注:覆上易持、易謀也。所以易者,爲營爲之於未有形兆爾。
䟽:爲,修除也。此一句釋前易持、易謀兩句也。所以易者,明欲心未起之時,修除杜絶,則欲惡不生,故云爲之於未有。
義曰:爲者,爲之防也,防患於未然。雖覆釋易持之意,亦旁演防未然之㫖。文選詩曰:君子防未然。此所謂防患避嫌也。
治之於未亂。
注:覆上易破、易散也。所以易者,除之於未成禍亂也。
䟽:此一句釋上易破、易散兩句也。所以易者,明欲惡雖有,尚自脆微,未成禍亂,故易理爾。
義曰:理者,救理也。嗜欲之生,亂於正性,正性將復,理之爲先,於理既明,禍亂息矣。此雖覆釋易破、易散之義,亦存救理之㫖。此六句約之於身,以欲心興起之漸,修行制伏之門,割欲違情,却禍除患是矣。語之於國,則安不忘危,其安易持也;理不忘亂,理之於未亂也。慮患於冥冥,爲之於未有也;慎禍於細微,其微易散也;防萌杜漸,其未兆易謀也;興小善,去小惡,其脆易破也。勿以小善爲無益而不修,勿以小惡爲無傷而不去。以斯六者,蓋理國之要焉。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注:此三者,喻其不早良圖,使成後患也。
䟽:此言患生於微而成於著。喻如合抱之木,始生如毫毛之末,此明自性而生也。九層之高臺,起乎一簣之土,此明積習而成也。千里之遠行,始於舉足之下,此明遠行不止也。則天下之事,誠以細微爲始,而人多忽之,遂成患本。故舉三喻以證上文。
義曰:人之所以不防患,國之所以不慎微。禍形而務除,亂成而務理。此皆失之遠矣。毫末至於合抱,自小而成大也。累土成於層臺,自下而爲高也。千里始於舉足,自近而及遠也。世人但見合抱之大,層臺之高,千里之遠,方欲執柯以伐之,聚鍤以壞之,馳騖以追之,勞亦云甚,禍不可救。亦猶倚都門而長嘯,終亂晋朝;崩沙鹿以貽祅,幾傾漢室。默識遠鑒,所宜留神矣。
爲者敗之,執者失之。
注:凡情不能因任,營爲分外,爲事求遂,理必敗之。於事不能忘遣,動成執著,執者求得,理必失之。
䟽:爲,謂營爲也。執,謂執著也。言人不能爲之於未有,理之於未亂,而更有所營爲於性分之外,執著於塵境之中,故必禍敗而失亡也。
義曰:世人不能知道,妄動營爲,非道營爲必至隳敗。或妄於教體,執著有無,不能任以自然,守常知分,有執必失,有爲必敗,此乃常理也。欲使化理之君,無爲則無敗,修道之士無執則無失也。
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䟽:聖人無爲安靜,故素分成全而無敗。虚忘無執,故眞性常存而無失。
義曰:聖人知有爲乖道,無爲故無敗。知有執違眞,無執故無失。是知冥寂其心,混通於道,道尚虚寂,修道之士當宜體聖人之心,恬神安漠,不思不慮,無營無爲,然後虚室生白矣。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注:人之始從事於善者,常於近成而自敗也。
䟽:幾,近也。言常俗之人,從於善事,常以功業近成,不能慎終,乃復忘敗也。
義曰:世態紛綸,眞心難固,嗜欲牽役,妙道易忘。始從事而立功,忽進退而生惑,亦縁有爲有執,所以敗於垂成爾。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注:慎其終末,常如始從善之心,則必無禍敗之事。
䟽:此老君重申勸戒也。人若能慎末如初,始終常一,則其事無敗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義曰:修道之人,不能委心順道,分外營爲,執著即喪眞,有爲則隳敗。故云修道如初,得道有餘,弘道無已,自致不死。蓋愍其初勤中怠,誠不終也。末常如始,從善不移者,難矣。故重戒之。靡不有初者,詩大雅蕩之什也。此言民初教之以誠信忠厚,今則更化於惡俗,言其爲善者不能終。靡,無也。鮮,少也。克,能也。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注:難得之貨,謂性分所無者。今聖人於欲不欲,不營爲於分外,故常全其自然,是不貴難得之貨。
䟽:此明聖行以斥凡也。難得之貨,内謂性分所無,外謂珠犀寳貝。聖人於欲無欲,内不務於性分之無,外不營於累德之寳,故云不貴難得之貨爾。
義曰:大聖之行,迫出塵煩,愛欲不能干,榮枯不能迫,外無潤屋之望,内無越分之求。將勸理國之君,惟賢是寳,欲使修眞之士,惟道是從矣。珠者,大或徑寸,光照十二乘,乃古人之所貴也。犀者,南徼之外有牛,重千餘斤,一角在鼻端,可以爲寳。中斷其角,有文通達成形象者,有辟塵者,有辟水者,磨而服之,可解蠱毒之疾。雞見之夜驚,故曰駭雞犀,亦今古所貴也。寳者,金玉珍異,草木毛羽,衆所奇重者,皆曰寳焉。貝者,出東海中,如螺,有文,有長尺者,可以爲寳。在海爲介蟲,居陸名猋,在水名蜬。甘音。古者貨貝而寳龜,周有泉貝,到秦廢貝而行錢。貝字者,象形也。今凡貨賄贈賚、賞賜賝賮,凡財之屬,皆從貝矣。古詩曰:積財爲累愚。明財多累德也。古有三幣:珠玉爲上,黄金爲中,刀布爲下。帝王以之御四海也。
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
䟽:凡夫貴難得之貨,故矯徇務尚,以學性分之所無。聖人不求過分之學,常全自然之性,是於學不學如此者,將欲歸復衆人所過分之學爾。
義曰:聖人心冥太虚,道貫天地,固不營過分之學,所以戒學於不學,是戒凡夫矜徇之求耳。行人能晤聖㫖,絶此矜求,即無越分瀆財之過矣。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注:聖人不求過分之學,是於學不學,將以歸復衆人過分之學,以輔其自然之性,故不敢爲俗學與多欲也。
䟽:輔,佐也。自然,物之性本也。衆生起妄,失於性本。聖人慈誘,勸學無爲,將以輔佐物之自然眞性,故不敢爲於俗學與多欲也。
義曰:俗學蔓衍,難復於無爲。多欲紛綸,必迷於正性。聖人令學不學以敦素,欲不欲以恬愉。漸窺正道之光,用輔自然之性,不貪難得之貨,不務過分之能,自敗而反成,慎終其若始,察微防害,復於易持之安。國所以晏寧,身所以貞固,然後可擬於古之善爲道爾。
道德眞經廣聖義卷之四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