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饑章第七十五
民之饑章第七十五
䟽:前章眀有爲則輕死,必犯司殺之諫。此章明厚歛則人貧,是生有爲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爲弊。夫唯下,結歎令其貴生。○義曰:致理者何?道德爲本。任道則無爲澄靜,用德則有裕和寧素。一臺而不爲,惜十家而屬念。以儉以約,俗人阜豐。奈何聚歛無厭,誅求莫己。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織而身寒。若彼有爲,使其輕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喪,是曰貴生。示以柔弱堅强,俾體之而修勵爾。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注:天下之所以饑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賦税之太多故爾。
䟽:夫人,國之本也。若政煩賦重,而人貧乏,則國本斯弊,弊則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賦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饑乏爾。
義曰:立法垂憲,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稅也,輸國之賦。什一之稅,務在其輕。賦重則人貧,賦輕則人足。人足則國泰,人貧則國危。理在酌中,法無太酷。所以鑄刑書而物怨,作兵賦而邦貧。齊侯以重歛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鑒焉。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爲,是以難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難化者,以其君上之有爲。有爲則多雜,多雜則詐興,是以難理。
䟽:蠢爾蒼生,資君以理,爲理之本,諒在無爲。故我無爲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難理者,由君上之有爲。有爲則政煩而人擾,動生大偽,是以難理。
義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靜。不作無益之事,不興無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無爲自化,恬澹居先。則詐僞不生,禍亂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輓運之勞;内事淫奢,有誅求之苦。上有玉食繁華之猒,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綱密令苛,求理難矣。
人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輕死者,以其違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輕死。
䟽:人之所以輕入死地,喪其生者,皆以其違分求生,養生太厚,不顧刑網,以徇所求,是以輕死。
義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養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虚心則道臻,窒欲則心守。泰定,然後發乎天光,則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養,力以求生,或餌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鼔怒而傷其氣。但營難得之貨,或求過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鳥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養魚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養之失理,及以傷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聖人欲去其厚而適其分,則道可得矣。
夫唯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
注:自然之分足,則生全。若過養其分,分過則生亡。故夫唯無以厚其生爲者,是賢於矜貴其生也。
䟽:夫生也有涯,安分則足,既不可違,亦不可加。若營生於至富之外,則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喪。故知夫無以生爲憂者,是賢勝於矜貴其生之人。
義曰:禀生有分,賦命有常。守其分則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聖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賢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違分則國傷人弊,守文則物泰時康。順道循常,斯爲當矣。可謂賢於貴生,明於用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