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䟽:前章明厚歛則人貧,是生有爲之弊。此章明有爲則心欲,故喪和氣之柔。初標生死之二徒,次舉草木之兩喻,結以强大處下,戒令必守和柔。○義曰:前以賢於貴生,不爲過分之養,此乃資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堅强不可以執持,謙下所宜於從事。兵强必爲國害,木槁由其氣衰。勸守沖和,戒爲强大。示以張弓之喻,欲明舉下抑高,此其㫖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强。
䟽:人之生也,和氣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氣流散,四支以之堅强。言此者,示柔弱堅强,爲生死之戒。
義曰:人禀沖氣,百骸以之和柔,百神衛於百關,六氣行於六府。所貴者,存神養氣,體道懐柔,著生品於南宫,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乆視,其在兹乎?如其神魄潜飛,沖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爲痛矣。
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䟽:此舉喻也。萬物草木,氣聚而生,故枝葉敷榮而柔脆;氣竭而死,則條榦變衰而枯槁。前明有識,此舉無情。無情者,以氣聚散爲榮枯,有識者,以道存亡爲生死。
義曰:萬物與人,同資於道。道以運氣,氣以致和。雖有識無情,肖形各異,生之與死,禀受不殊。而道在則能生,道去則爲死。故經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鍊餌,豈宜甘委於幽泉?違道强梁,可爲之戒。
故堅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氣全也;死之堅强,和氣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爲强梁者,亡身失性。
䟽:此結前義也。言草木生則柔脆,死則堅强。知人爲堅强之行者,是入死之徒;爲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類。
義曰:聖人念彼强梁,重爲戒訓,舉草木生死之喻,爲人倫强弱之規。强梁爲入死之階,所宜授革;柔弱爲出生之要,必務堅持。無曠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强則不勝,
注:見哀者勝。故知恃强者必敗。
䟽:此下轉結前義也。用兵有言,以慈爲主。故云恃强則敗,欲明人恃强則死矣。
義曰:夫興師問罪,薄伐禦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弢金版,既定前偏後伍,仍資地利人和,蓋不獲已而行,豈欲矜於剿戮?符堅百萬,秦繆二崤,疋馬不迴,隻輪莫返。此兵强侮敵,敗也宜乎。木强則共。
注:木本强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䟽:木本强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義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稱。諺曰:尾大不掉,國之所戒。趙氏以之傾晋,田氏以之易齊。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見敗於鄭。豈非末大於本,臣强於君,守理非順也。合手曰拱。昔桑縠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蹇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謂也。
强大處下,柔弱處上。
䟽:結上文木根本强大,則枝葉共生其上之義,欲明强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義曰:人以謙讓,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纖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謙靜,深戒剛强。吞七國之羸秦,竟亡匕鬯;統千夫之盜跖,終喪形軀。然後止水瑩心,清恬養性,處不爭之地,居自得之鄉,翥景乘風,斯可得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