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生章第二十二
神生章第二十二
老子曰:神生形,形成神。
沖曰:神爲生形之用,無用則形不生,形爲養神之利,無利則神不成也。劉曰:形非神不生也,神非形不成也。
形不得神,不能自生,神不得形,不能自成。
冲曰:形假神以得生,神含形以得成,形神不合,無由生成也。劉曰:隨其神化以生形類,故曰形不能自生,隨其形類以成神功,故曰神不能自成。
形神合同,更相生,更相成。
冲曰:利用相須,更相生成。劉曰:形神雖異,相藉生成,生成之道,不合不得,故曰形神合同。夫神由形用,形爲神生,形用既彰,神功所致,則神生形也,形由神生,神由形用,神功既著,著乃由形,則形生神也,故曰更相生。形不自興,必資神化,神動形作,功用乃成,成由神生,則神成形也,神不獨化,動必資形,形作神隨,神功乃見,見由神用,則形成神也,故曰更相成,
神常愛人,人不愛神。
李曰:神既託人,亦欲人不死,人乃資神,亦須神不離,不離必須修身清心,能修之者,始是愛神。今人多穢濁,不肯修身,身既不修,是不愛神也。劉曰;神常愛人,欲使安靜,人不愛神,役用無涯。
故絶聖棄智,歸無知也。
李曰:聖人無名,名既無矣,復何所絶?大智若愚,智乃如愚,即是無知,復何所棄?今言棄絶,謂聖有功名之累,智有分别之機。分别者,勞心。徇名者,損身。身心若損,形離神散,此是不愛於神,不守於身,有爲失道也。勸令棄名絶慮,以歸無知,此是愛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