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昇經集注
道德章第三十六

道德章第三十六

道德章第三十六

老子曰:道德天地,水火萬物,高山深淵,各有所歸之。

李曰:道德是幽微之理,天地已下,是有形之事,有象之物,猶各有所歸,喻無形之道,若能無心去欲,道亦當自然而至。

夫道非欲於虚,虚自歸之;德非欲於神,神自歸之。

李曰:道既虚無,德亦神妙,虚無神妙,必竟清靜,而人若能虚心無身,自然歸道,抱神守妙,自然歸德也。劉曰:虚歸於道,神歸於德,道以虚往,德亦神歸。

天非欲於清,清自歸之。

劉曰:輕清者,上昇也。

地非欲於濁,濁自歸之。

劉曰:重濁者,下沉也。

濕非欲於水,水自歸之。

劉曰:水流濕也。

燥非欲於火,火自歸之。

劉曰:火就燥也。

萬物非欲見於形,形自見之。

劉曰:無相者,不能見也,有形者,不能隱也。

高山大澤非欲於飛鳥虎狼,飛鳥虎狼自來歸之。

劉曰:羽族毛羣,必歸林藪。

深淵河海非欲於魚鼈蛟龍,魚鼈蛟龍自來歸之。

劉曰:類聚羣分,各有遊處。

人能虚空無爲,非欲於道,道自歸之。

劉曰:有用者事竄,無爲者道歸。

由此觀之,物性豈非自然哉。

劉曰:物類相感,非由情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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