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氣法時論篇
藏氣法時論
篇
皇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决成敗,而定五藏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肝主春,
以應木也。
足厥陰少陽主治。
厥陰,肝脉。少陽,膽脉,肝與膽合,故治同。
其日甲乙,
甲乙爲木,東方干也。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肝苦急,是其氣有餘。
心主夏,
以應火也。
手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心脉。太陽,小腸脉。心與小腸合,故治同。
其日丙丁,
丙丁爲火,南方干也。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酸性收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心苦緩,是心氣虚。
脾主長夏,
長夏,謂六月也。夏爲土母,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王六月也。
足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脾脉,陽明,胃脉,脾與胃合,故治同。
其日戊己,
戊己爲土,中央干也。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苦性乾燥。
肺主秋,
以應金也。
手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肺脉,陽明,大腸脉,肺與大腸合,故治同。
其日庚辛,
庚辛爲金,西方干也。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苦性宣泄,故肺用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肺氣上逆,是其氣有餘。
腎主冬,
以應水也。
足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腎脉,太陽,膀胱脉,腎與膀胱合,故治同。
其日壬癸,
壬癸爲水,北方干也。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辛性津潤也。然腠理開、津液達,則肺氣下流,腎與肺通,故云通氣也。
病在肝,愈於夏;
子制其鬼也。餘愈同。
夏不愈,甚於秋;
子休,鬼復王也。餘甚同。
秋不死,持於冬,
鬼休而母養,故氣執持於父母之鄉也。餘持同。
起於春。
自得其位,故復起。餘起同。
禁當風。
以風氣通於肝,故禁而勿犯。
肝病者,愈在丙丁,
丙丁應夏。
丙丁不愈,加於庚辛,
庚辛應秋。
庚辛不死,持於壬癸,
壬癸應冬。
起於甲乙,
應春,木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木王之時,故爽慧也。金王之時,故加甚也。水王之時,故靜退也。餘慧甚同,其靜小異。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以藏氣當散,故以辛發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辛甘發散爲陽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眞散於肝,言其常發散也。
用辛補之,酸寫之。
辛味散,故補;酸味收,故寫。○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用酸補之,辛寫之,自爲一義。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
如肝例也。
禁温食、熱衣,
熱則心躁,故禁止之。
心病者,愈在戊己;
戊己應長夏也。
戊己不愈,加於壬癸;
壬癸應冬。
壬癸不死,持於甲乙,
甲乙應春。
起於丙丁。
應夏火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亦休王之義也。
心欲耎,急食鹹以耎之。
以藏氣好耎,故以鹹柔耎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眞通於心,言其常欲柔耎也。
用鹹補之,甘寫之。
鹹補取其柔耎,甘寫取其舒緩。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温食、飽食、濕地濡衣。
温濕及飽,并傷脾氣,故禁止之。
脾病者,愈在庚辛,
應秋氣也。
庚辛不愈,加於甲乙,
應春氣也。
甲乙不死,持於丙丁,
應夏氣也。
起於戊己,
應長夏也。
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出作平旦,雖日出與平旦時等,按前文言,木王之時,皆云平旦,而不云日出,蓋日出於冬夏之期有早晩,不若平旦之爲得也。
下晡靜,
土王則爽慧,木剋則增甚,金扶則靜退,亦休王之義也。一本或云日中持者,謬也。爰五藏之病,皆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由是故皆有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順其靜也。
用苦寫之,甘補之。
苦寫取其堅燥,甘補取其安緩。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
例如肝也。
禁寒飲食、寒衣。
肺惡寒氣,故衣食禁之。靈樞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飲尚傷肺,其食甚焉。肺不獨惡寒,亦畏熱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
應冬,水也。
壬癸不愈,加於丙丁;
應夏,火也。
丙丁不死,持於戊己,
長夏,土也。
起於庚辛。
應秋,金也。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金王則慧,水王則靜,火王則甚。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以酸性收歛故也。
用酸補之,辛寫之。
酸收斂,故補;辛發散,故寫。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
例如肝也。
禁犯焠㶼、熱食、温炙衣。
腎性惡燥,故此禁之。○新校正云:按别本,焠作悴青對切㶼烏來切,煩熱也。
腎病者,愈在甲乙,
應春,木也。
甲乙不愈,甚於戊己。
長夏,土也。
戊己不死,持於庚辛,
應秋,金也。
起於壬癸。
應冬,水也。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水王則慧,土王則甚,金王則靜。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以苦性堅燥也。
用苦補之,鹹寫之。
苦補取其堅也,鹹寫取其耎也。耎,濕土制也,故用寫之。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
邪者,不正之,自風寒、暑濕、饑飽、勞逸,皆是邪也,非唯鬼毒疫癘也。
至其所生而愈,
謂至己所生也。
至其所不勝而甚,
謂至剋己之氣也。
至於所生而持。
謂至生己之氣也。
自得其位而起,
居所主處。謂自得其位也。
必先定五藏之脉,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五藏之脉者,謂肝弦、心鈎、肺浮、腎營、脾代,如是則可言死生間甚矣。三部九候論曰:必先知經脉,然後知病脉。此之謂也。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
肝厥陰脉,自足而上,環陰器,抵少腹,又上貫肝鬲,布脅肋,故兩脅下痛引少腹也。其氣實則善怒,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
虚則目𥆨𥆨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肝厥陰脉,自脇肋循喉嚨,入頏顙,連目系。膽少陽脉,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鋭眥後,故病如是也。恐,謂恐懼,䰟不安也。
取其經厥陰與少陽。
經,謂經脉也。非其絡病,故取其經也。取厥陰以治肝氣,取少陽以調氣逆也。故下文曰。
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聦,頰腫。
肝厥陰脉,自目系上出額,與督脉會於巅,故頭痛。膽少陽脉,支别者,從耳中出走耳前,又支别者,加頰車。又厥陰之脉,支别者,從目系下頰裏,故耳聾不聦,頰腫也。是以上文兼取少陽也。
取血者,
脉中血滿,獨異於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脇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内痛。
心,少陰脉,支别者,循胸出脇。又手心主厥陰之脉,起於胸中,其支别者,亦循胸出脇,下掖三寸,上抵掖下,下循臑内,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間。又心少陰之脉,直行者,復從心系却上肺,上出掖下,下循臑内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内,循臂内後廉,抵掌後鋭骨之端。又小腸太陽之脉,自臂臑上繞肩甲,交肩上,故病如是。臑,人朱切。
虚則胷腹大,脇下與腰相引而痛。
手心主厥陰之脉,從胷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其支别者,循胷出脇。心少陰之脉,自心系下鬲,絡小腸,故病如是也。
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
少陰之脉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取舌本下及經脉血也。
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其或嘔變,則刺少陰之郄,血滿者也。手少陰之郄,在掌後脉中,去腕半寸,當小指之後。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脚下痛。
脾象土而主肉,故身重肉痿也。痿,謂痿無力也。脾太陰之脉,起於足大指之端,循指内側,上内踝前廉,上腨内。腎少陰之脉,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趍足心,上腨内,出膕内廉。故病則足不收行,善瘈,脚下痛也。故下取少陰。○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善肌,肌肉痿。千金方云:善飢,足痿不收。氣交變大論云: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瘈。痿,於尼切,濕病也,足不能行也。瘈,音係,小兒病,又尺制切。
虚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
脾太陰脉,從股内前廉入腹,屬脾絡胃,故病如是。靈樞經曰:中氣不足,則腹爲之善滿,腸爲之善鳴也。
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少陰,腎脉也,以前病行善瘈,脚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滿者出之。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
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作肩息背痛。
汗出,尻陰、股膝、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脉經作膝攣。
髀腨、胻足皆痛。
形藏氣而主喘息,在變動爲欬,故病則喘欬逆氣也。背爲胸中之府,有接近之,故肩背痛也。肺養皮毛,邪盛則心液外泄,故汗出也。腎少陰之脉,從足下上循腨内,出膕内廉,上股内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今肺病則腎脉受邪,故尻陰,股膝、髀腨、脇足皆痛,故下取少陰也。尻,苦刀切。腨,時轉切,跟也。胻,胡郎切,脛也。
虚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
氣虚少,故不足以報入息也。肺太陰之絡,會於耳中,故聾也。腎少陰之脉,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今肺虚則腎氣不足,以上潤於嗌,故嗌乾也。是以下文兼取少陰也。
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内血者。
足太陽之外、厥陰内者,正謂腨内側内踝後之直上,則少脉也。視左右足脉,少陰部分有血滿異於常者,即時取之。
腎病者,腹大脛腫,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脛腫痛。
喘欬,身重,寢汗出,憎風。
腎少陰脉起於足而上循腨,復從横骨中俠齊,循腹裏上行而入肺,故腹大脛腫而喘咳也。腎病則骨不能用,故身重也。腎邪攻肺,心氣内微,心液爲汗,故寢汗出也。脛既腫矣,汗復津泄,陰凝玄府,陽爍上焦,内熱外寒,故憎風也。憎風,謂深惡之也。
虚則胷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腎少陰脉從肺出絡心,注胷中。然腎氣既虚,心無所制,心氣熏肺,故痛聚胷中也。足太陽脉從項下行而至足,腎虚則太陽之氣不能盛行於足,故足冷而氣逆也。清謂氣清冷,厥謂氣逆也。以清冷氣逆,故大腹小腹痛。志不足則神燥擾,故不樂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腹小腹作大腸小腸。
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凡刺之道,虚則補之,實則寫之,不盛不虚,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刺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脉,而後乃平有餘不足焉。三部九候論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虚實。實則寫之,虚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後調之。此之謂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肝性喜急,故食甘物而取其寬緩也。○新校正云:詳肝色青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六卷,王氏移於此。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小豆作麻。
犬肉、李、韭,皆酸。
心性喜緩,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歛也。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肺喜氣逆,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泄也。
脾色黄,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
究斯宜食,乃調利關機之義也。腎爲胃關,脾與胃合,故假鹹柔耎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應脾宜味,與衆不同也。○新校正云:按上文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此肝、心、肺、腎食宜皆與前文合,獨脾食鹹,宜不用苦,故王氏特註其義。
腎色黑,宜食辛,黄黍、鷄肉、桃、葱皆辛。
腎性喜燥,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潤也。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耎,
皆自然之氣也。然辛味、苦味匪唯堅散而已,辛亦能潤能散,苦亦能燥能泄。故上文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則其謂苦之燥泄也。又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則其謂辛之濡潤也。耎,音軟。
毒藥攻邪。
藥謂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蟲、魚、鳥、獸之類,皆可以祛邪養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謂之毒藥也。○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藥爲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乆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故云毒藥攻邪。
五穀爲養,
謂粳米、小豆、麥、大豆、黄黍也。
五果爲助,
謂桃、李、杏、栗、棗也。
五畜爲益,
謂牛、羊、豕、犬、鷄也。
五菜爲充。
謂葵、藿、薤、葱、韭也。○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氣謂陽化,味曰陰施。氣味合和,則補益精氣矣。陰陽應象大論曰:陽爲氣,陰爲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又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由是則補精益氣,其義可知。○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爲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則損形也。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後制藥以防命。氣味温補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耎。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用五味而調五藏,配肝以甘、心以酸、脾以鹹、肺以苦、腎以辛者,各隨其宜,欲緩、欲收、欲耎、欲泄、欲散、欲堅而爲用,非以相生相養而爲義也。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