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刺論篇
繆刺論篇
黄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繆刺,言所刺之穴應用如紕繆綱紀也。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脉。内連五藏,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臓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臓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絡,是謂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絡,十五絡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刺。
四末,謂四支也。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脉也。
先病者,謂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脉繆處,故命曰繆刺。
絡謂正經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孫、飛揚等之别絡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論邪客足太陰絡,令人腰痛,注引從髀合陽明,上絡嗌,貫舌中,乃太陰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謂之非正别也?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胷脇支滿,以其絡之别者,并正經,從腎上貫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則病如是。
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此多見血,令人立饑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餘如此例。
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發,先刺之,五日乃愈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
謂關衝穴,少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瘡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關衝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誤也。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比新病數日已。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絡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陽。其支别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陰丸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謂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厥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
以其經之正者,從腦出,别下項。支别者,從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絡自從上行,循背上頭,故頭項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其支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别下項。王氏云:經之正者,正當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
謂至陰穴,太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謂金門穴,足太陽郄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
以其經自肩端入缺盆絡脉,其支别者,從缺盆中直而上頸,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謂商陽穴,手陽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内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節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爲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隨日數也。月半已前謂之生,月半以後謂之死,虧滿而異也。
邪客於足陽蹻之脉,令人目痛,從内眥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頭,而屬目内眥,故病令人目痛從内眥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難經曰:陽蹻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針經曰:陰蹻脉入鼽,屬目内眥,合於大陽、陽蹻而上行,尋此則至於目内眥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謂申脉穴,陽蹻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頃而已。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脉,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陰之絡也。○新校正云:詳血脉岀血,脉字疑是絡字。
刺足跗上動脉。
謂衝陽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脹滿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謂大敦穴,厥陰之井也。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善悲驚不樂,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以其經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又其絡支别者入耳,會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聾,時不聞聲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
亦同前商陽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刺可入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壯。古經脫簡,無絡可尋,恐是刺小指爪甲與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陰絡會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謂少衝,手少陰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壯。○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衝穴。按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嚨,出耳後少陽完骨之下。如是則安得不刺中衝而疑爲少衝也?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不時聞者,絡氣已絶,故不可刺。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爲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爲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
言所以約月死生爲數者何?以隨氣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
如是刺之,則無過數,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衂,上齒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却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故病令人鼽衂,上齒寒也。復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舉經脉之病以明繆處之類,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作陽明之絡。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當爲大,亦傳寫中、大之誤也。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當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厲兌穴,陽明之井,不當更有次指二字也。厲兌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蓋以大指次指爲中指,義與王註同。下文云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亦謂此穴也。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從目兌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膽循脅,故令人脅痛,咳而汗出。䪼,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謂竅陰穴,少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内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以其經支别者,從肺出絡心,注胷中。又其正經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病令人嗌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氣上走賁上也。賁謂氣奔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賁上爲氣奔者,非。按難經:胃爲賁門。楊操云:賁,鬲也。是氣上走鬲上也。經既云氣上走,安得更以賁爲奔上之解?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謂涌泉穴,少陰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踡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嗌中腫,不能内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陰之絡也。以其絡并大經喉嚨,故爾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錯簡,在邪客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前,今遷於此。○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其絡并大經,循喉嚨差互。按甲乙經,足少陰之絡并經上走心包,少陰之經循喉嚨。今王氏之注,經與絡交互,當以甲乙經爲正也。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
足太陰之絡,從髀合陽明,上貫尻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髎,而循尻骨内入腹,上絡嗌,貫肩中,故腰痛則引少腹控於䏚中也。䏚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受邪氣則絡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無息字。○新校正云:詳王註云足太陰之絡。按甲乙經乃太陰之正,非絡也。王氏謂之絡者,未詳其㫖。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爲痏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間曰解。當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作二分,刺熱論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熱穴篇注作三寸,甲乙經作二寸留七呼,注與經同。中誥孔穴經云:左取右,右取左。穴當中,不應爾也。次腰下俠尻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髎,注與經同。是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胂謂兩髀胂也。腰俞、髁伸皆當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陰之絡,并刺法一項,已見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詳,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舊無此三字。王氏頗知腰俞無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舊無。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以其經從膊内左右别下貫胂,合膕中,故病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引脅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從項始,數脊椎者,謂從大椎數之至第二椎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兩傍按之有痛應手,則邪客之處也。隨痛應手深淺,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兩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以其經出氣街,繞髦際,横入髀厭中,故痛。令人留於髀樞後,痛解不可舉。樞謂髀樞。
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乆留針,以月死生爲數,立已。
髀樞之後,則環銚穴也,正在髀樞後,故言刺髀樞後也。環銚者,足少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環跳在髀樞中,氣穴論云在兩髀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髀樞之後者,誤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正言也。經不病則邪在絡,故繆刺之。若經所過有病,是則經病,不當繆刺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脉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歷四穴,并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陽明脉正當聽會之分,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脉入齒中者,立已。
據甲乙流注圖經,手陽明脉中商陽、二間、三間、合谷、陽谿、偏歷、温留七穴,并主齒痛。手陽明脉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脉循鼻外入上齒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間,其病也脉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脉,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則刺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刺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兌穴也。手大指、次指,謂商陽穴,手陽明井也。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剩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陰眞心脉,足少陰腎脉,手太陰肺脉,足太陰脾脉,足陽明胃脉。此五絡皆會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脉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悶而如死尸,身脉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陰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閉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尸也。以是從厥而生,故或曰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謂隱白穴,足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足心。
謂涌泉穴,足少陰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
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厲兌穴法。
後刺手大指内側,去端如韭葉。
謂少商穴,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手心主。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絡未會,王冰相隨注之,不爲明辨之㫖也。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落兩耳。
言使氣入耳中,内助五絡,令氣復通也。當内管入耳,以手宻擫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鬄其左角之髮,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髮是五絡血之餘,故鬄之。燔治,飲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鬄音易。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脉,切而從之,審其虚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