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服餌第八
論服餌
第八
若用毒藥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爲度。病在胷膈已上者,先食而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飲者,本方如此,是可通用也。
凡服利湯,欲得侵早。凡服湯,欲得稍熱。服之,即易消下不吐。若冷,則吐嘔不下。若太熱,即破人咽喉,務在用意。湯必須澄清。若濁,令人心悶不解。中間相去,如步行十里久再服。若太促數,前湯未消,後湯來衝,必當吐逆。仍問病者腹中藥消散,乃可進服。
凡服湯法,大約皆分爲三服,取三升,然後乘病人穀氣彊進一服最須多,次一服漸少,後一服最須少。如此,即甚安穩。所以病人於後氣力漸微,故湯須漸少。凡服補湯,欲得服三升半,晝三夜一,中間間食,則湯氣溉灌百脉,易得藥力。凡服湯,不得太緩太急也。又須左右仰覆卧各一食頃,即湯勢徧行腹中。又於室中行,皆可一百步許。一日勿出外,即大益。
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縁湯忌酒故也。凡服治風湯,第一服厚覆取汗,若得汗,即須薄覆,勿令大汗。中間亦須間食,不爾,令人無力,更益虚羸。
凡丸藥皆如梧桐子大,補者十丸爲始,從一服漸加,不過四十丸,過亦損人。云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闕藥氣漸漬,熏蒸五臟,積久爲佳,不必頓服,早盡爲善,徒棄名藥,獲益甚少。凡人四十已下有病,可服瀉藥,不甚,須服補藥。必若有所損,不在此限。四十已上,則不可服瀉藥,須服補藥。五十已上,四時勿闕補藥。如此乃可延年,得養生之術耳。其方備在第二十七卷中。素問曰:實即瀉之,虚即補之,不虚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畧也。凡有臟腑積聚,無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虚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
凡服痔漏、疳𧏾等藥,皆愼猪、雞、魚油等味,至老。
凡服瀉藥,不過以利爲度,愼勿過多,令人下利無度,大損人也。
凡諸惡瘡瘥後,皆百日愼口味,不爾,而瘡即發也。
凡服酒藥,欲得使酒氣相接,無得斷絶,絶則不得。藥力多少,皆以知爲度。不可令至醉及吐,則大損人也。
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猪、犬、雞、魚油、麫、蒜及菓實等。其大補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有空青,忌食生血物。天門冬忌鯉魚。白术忌桃李及雀肉、葫荽、大蒜、青魚酢等物。地黄忌蕪荑。甘草忌菘菜、海藻。細辛忌生菜。菟絲子忌兔肉。牛膝忌牛肉。黄連、桔梗忌猪肉。牡丹忌葫荽。藜蘆忌狸肉。半夏、菖蒲忌飴糖及羊肉。恒山、桂心忌生葱、生菜。商陸忌犬肉。茯苓忌醋物。栢子人忌濕麫。巴豆忌蘆笋羹及猪肉。鼈甲忌莧菜。
凡服藥,忌見死尸及産婦穢污觸之,兼及忿怒、憂勞。
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仍須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爲佳。亦少進鹽、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惟在食治將息,得力太半,於藥有益。所以病者務在將息節愼,節愼之至,可以長生,豈惟愈病而已?
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至食時須食者,皆先與一口冷醋飲,須臾乃進食爲佳。
凡人忽遇風發,身心頓惡,或不能言,有如此者,當服大小續命湯及西州續命、排風、越婢等湯,於無風處密室之中,日夜四五服,勿計劑數多少,亦勿慮虚,常使頭面手足腹背汗出不絶爲佳。服湯之時,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亦少與羊肉臛將補。若風大重者,相續五日五夜,服湯不絶,即經二日停湯,以羹□自補,將息四體。若小瘥,即當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服湯攻之,以瘥爲度。
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黄。至如西州續命,即用八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用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服湯藥,徒自誤耳。惟更加增,未見損减矣。
凡人五十已上大虚者,服三石更生,愼勿用五石也。四時常以平旦服一二升暖飲,終身勿絶。及一時勿食蒜、油、魚、猪、牛、馬、雞、鵝、鴨等肉,即無病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