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象
觀象
易曰:兩儀生四象。又曰:四象所以示也。王輔嗣以下,伊川以上,所說多有不同。獨邵子傳先天之學,一見而决,可以破千載之惑矣。朱子啓蒙一書,示人至矣,或者未徹。愚曰:君若看得其中八字,則此一卷書皆筌蹄爾,奚用多言。識者韙之。易言天數五,地數五,存一以為本,用四以為變。用之於蓍,則曰七八九六;用之於地,則曰水火土石;用之以觀天象,則曰日月星辰;其在卦則分為八焉,特所指地頭不同爾。
○邵子曰: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之大,陰陽盡之;地之大,剛柔盡之。陰陽盡而四時成,剛柔盡而四維成。
乾陽物,坤陰物,天地亦物之大者爾。天不過一陰一陽之消長,一寒一暑,而四時成,天下道也。地不過一剛一柔之交錯,一夷一險,而四維成,地之理也。著於天為四象。列於歲為四時。形於地為四體。布於方為四維。皆乾陽坤陰二物為之。
○程子曰:四象謂陰陽剛柔。陰陽生天,剛柔生地。
朱子曰:邵子說數也,從一陰一陽起頭,他做陰陽太少,乾之四象。剛柔太少,地之四象。陰交陽,陽交陰,生天之四象。所謂四象者,天有陰陽,又就其中分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天之四象,日月星辰是也。地有剛柔,又就其中分為太剛、太柔,少剛、少柔,地之四象,水火土石是也。其實元初只有一箇太極,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又分為八。天得一箇四,地得一箇四,各有一箇太極行乎其中,便是兩其五行而已。
○日月爲易
易之一字,上面從日為陽,下面從月為陰。故莊子曰:易以道陰陽也。
○邵子曰:太陽爲日,太陰爲月,少陽爲星,少陰爲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體盡。太柔爲水,太剛爲火,少柔爲土,少剛爲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體盡。
邵伯温曰:皇極經世舍金木水火土,用水火土石,何也?曰:日月星辰,天之四象。水火土石,地之四體。金木水火土,謂之五行。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先天者,後天所自出。水火土石者,五行所自出。金出於石,木生於土,五行行乎天地之間,水火土石在其中矣。經世用水火土石,本體也。洪範用水火木金土,致用也。日為陽精,先天圖以乾為日,乾之位在正南。月為陰精,先天圖以兌以月,兌之位在東南。少陽為星,屬離,位在正東。少陰為辰,屬震,位在東北。太柔為水,月象。先天圖坤為水,位在正北。太剛為火,日象。先天圖艮為火,位在西北。少柔為土,辰象。先天圖坎為土,位在正西。少剛為石,星象。先天圖巽為石,位在西南。日陽月陰,星剛辰柔,天有地也。水陰火陽,土柔石剛,地有天也。在天成象為日,在地成形為火,火與日本一體,故陽燧取於日而得火。在天成象為月,在地成形為水,水與月本一體,故方諸取於月而得水。在天成象為星,在地成形為石,石與星本一體,故傳言星隕為石。在天成象為辰,在地成形為土,辰與土本一體,故自日月星辰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也;自水火土石之外,廣而茫茫者皆土也。蓋日月星辰猶人之有耳目口鼻,水火土石猶人之有血氣骨肉,故謂之天地之體。陰陽剛柔,則猶人之精神,而所以生耳目口鼻血氣骨肉者也。
○又曰:日爲暑,月爲寒,星爲晝,辰爲夜。暑寒晝夜交,而天之變盡。水爲雨,火爲風,土爲露,石爲雷。雨風露雷交,而地之化盡。
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性情形體交,而動植之感盡。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走飛草木交,而動植之應盡。
日月星辰,變乎暑寒晝夜。水火土石,化乎雨風露雷。暑寒晝夜,天之變而唱乎地。雨風露雷,地之化而和乎天。一唱一和而後物生。暑寒晝夜,變乎性情形體。雨風露雷,化乎走飛草木。性情形體,本乎天而感乎地。走飛草木,本乎地而應乎天。一感一應,而後物成。一唱一和,一感一應,天地之道,萬物之情也。天類屬陽,地類屬陰。陽為動,陰為植。陽之陽為飛親上,陰之陽為走親下。天有至粹,地有至精。人為明哲。飛為鸞鳳,走為麒麟,介為龜龍。草為芝蘭,木為松栢,石為金玉。天有至戾,地有至幽。人為妖孽,飛為梟鴆,走為虎狼,介為虺蝪。草毒木,青石礓礫。有數則有物,數盡則物窮。有物則有數,物窮則數盡。天地生物,萬殊不同,所以感應交錯,而變化出焉。
○邵子曰:日起於一,月起於二,年起於三,辰起於四。一者,一元也。二者,十二會也。三者,三百六十日也。四者,四千三百二十時也。舉一歲言之。
○又曰: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暗,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日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一陰一陽之謂道,天法道,故半明半晦;日法天,故半盈半縮;月法日,故半盈半虧;星法月,故半動半静。有一必有二,獨陰獨陽不能自立。半盈半縮者,在陽度則盈,在陰度則縮。半動半静者,在緯星則動,在經星則静也。蔡氏曰:日者正躔度,月者定晦朔,星者,經星、緯星也。辰者,日月所會十二次。
○又曰: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天雖半晦半明,而晝夜常見,日當晝時必在天上,月當夜時有在地下,故半不見星,又不及乎月。貴賤之分,上得兼下,大能包小。星半見者,五緯二十八宿皆迭見故也。
○又曰:月晝可見也,故爲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爲陰中之陽。
先天以日月星辰配乾兌離震,日為陽中陽,月為陽中陰,星為陰中陽,辰為陰中陰。月晝可見,故為陽中陰,星夜可見,故為陰中陽。星亦隨月,故為錯綜而互用。辰不可見,故為陰中陰。辰,天也,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可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
○朱子曰:兩儀始爲一晝,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爲二晝,以分太少。
兩儀者,一畫陰,一畫陽,於畫上各加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是謂四象。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以河圖言之,則六者一而得於五,七者二而得於五,八者三而得於五,九者四而得於五。以洛書言之,則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周子所謂水火木金,邵子所謂二分為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於是三才略其而有八卦之名。其位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或疑易有四象,唐孔氏以為金木水火,莊氏以為實象、義象、用象。謂之七八九六者,又不指為陰陽老少。張子云:龍虎鶉龜,乾,四德四時。朱子發云:四方四維。諸儒皆不以為天之四象,而子必以是為言,似與朱子畫卦次序不同。愚曰:朱子之言,即本之邵子先天之學也,第先儒未之及爾。先天無所不包,以四象無往不在也。在易為七八九六,在天為日月星辰。老陰變為少陽,老陽變為少陰。少陰少陽則不變,待老陰老陽而變。推是以占,則可知吉凶悔吝、進退存亡之兆。日為太陽,則有寒暑晝夜之變。而少陽為星,則分日之光而無變象。月為太陰,則有晦朔弦望之變。而少陰為辰,則為天之體,而無變形。天象在天,顯然之爻象也。卦爻在易,隱然之天象也。伏羲仰觀天象,以畫八卦。夫子仰觀天文,而知幽明,一以貫之可也。孰謂占易者不可以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