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治瘟疫

遣治瘟疫

一、發遣瘟部鬼神傷寒、熱病、𤺋豆、赤眼、口瘡、五瘧、寒熱、狂邪、瀉痢等病,服藥不退,祈禳不應者,先取本人事狀詣實申牒,劄付所屬,或飛奏。

上天,令修醮謝罪,懴雪過犯,方給符水吞佩。牒十二年王收攝,先行毒藥,毒氣不得傳染家門,仍以靈符鎮斷。及下㔶盖法,永逺不患瘟病。仍須賞兵餞送瘟部鬼神逺去。事平之日,醮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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