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籤
濟衆經

濟衆經

濟衆經

太上道君告普光眞人曰:五種烟熅,聚而成體,會其宿業,因而受識,輪轉其神。有其生也,因識受染,流入惡緣,處在昬衢,居於闇界,䕃蔽垢濁,魔獄禁形,長劫艱辛,失於明性,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未有一人求出離者。普光又問:烟熅之理,何處流來?闇界明性,是誰爲主?神之與識,何處禀形?識神是一,爲復二耶?是一不合,二名是二,各明何事,爲善作惡,不審是誰。

若神之所爲,則神妙無方,旣曰無方,則無過惡。識爲惡者,識當異神。彼此罪罰,何容累及?何以扶我?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以是言之,識有何罪?臣之愚蒙,實所不了。伏惟哀愍,有以教之,則萬劫因緣,一切咸荷。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五無相結,乃有烟熅,觸業生形,因形能化,性理和合,是以爲物。從識生變,神乃爲用。識之與神,不一不異。何以故?法同源故,體則是識,五性相和,用則爲神,照於境智。神若無識,何所用智?識若無神,不能爲理。譬猶荇菜而爲和𡙡,五味相和,何曾别異?無菜則味不獨擅,無神則識不爲用。是以用神爲智,味菜爲羮。以此論之,何曾有闇?衆生執著,是故無明,悟則是明,明無定處;迷則爲闇,闇豈殊方。深愛爲獄,形乃被拘,無愛無受,亦無所有。譬如野外無人之鄉,十二時神,何曽有地?牆垣旣至,屋宇斯成,四方之神,以効靈變,故其屋宇諸神盡在。衆生闇獄亦復如是。神之來也,不知所從,神之去也,不知所徃。惡業若成,獄則爲業,罪咎若盡,亦不知無。

且智有大小,神有尊卑,見神則曰無方,一切人應皆聖,何以故同?不同。故普光眞人,汝今當知,明闇神識,盡於此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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