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十六

終二,

唐太僕令啓玄子王冰次註,

宋光禄卿直祕閣林億等校正,

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攺誤。

三部九候論篇:

黄帝問曰:余聞九鍼於夫子,衆多愽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軟血而受,不敢妄泄。

軟血,飲血也。

令合天道。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令合天地,

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立,冬隂夏陽,以人應之,柰何?願聞其方。天光,謂曰:月星也。歷紀,謂曰月行,歷於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之分紀也。言以人形血氣,榮衛周流,合時候之遷移,應曰:月之行道。然斗極旋運,黄赤道差,冬時曰:依黄道近南,故隂多;夏時月依黄道近北,故陽盛也。夫四時五行之氣,以王者爲貴,相者爲賤也。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道貫精微,故云妙問。至數,謂至極之數也。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爲之柰何?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九,竒數也。故天地之數,斯爲極矣。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

爾雅曰:邑外爲郊,郊外爲甸,甸外爲牧,牧外爲林,林外爲坰,坰外爲野,言其逺也。新校正云:詳王引爾雅爲證,與今爾雅或不同。巳具前六節藏象論註中。坰,古螢切。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虚實,而除邪疾。

所謂三部者,言身之上、中、下部,非謂寸、關、尺也。三部之内,經隧由之,故察候存亡,悉因於是,鍼之補寫,邪疾可除也。

帝曰:何謂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爲眞,

言必當諮受於師也。徴四失論曰:受師不卒,妄作離術,謬言爲道,更名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其誡也。禮曰:疑事無質。質,成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脉,

在額兩傍,動應於手足少陽脉氣所行也。上部地,兩頰之動脉,

在鼻孔下兩傍,近於巨醪之分,動應於手足陽明脉氣之所行。

上部人,耳前之動脉,

在耳前陷者中,動應於手手少陽脉氣之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隂也,

謂肺脉也,在掌後寸口中,是謂經渠,動應於手。

中部地,手陽明也,

謂大腸脉也,在手拾岐骨間,合穀之分,動應於手也。

中部人,手少隂也,

謂心脉也,在掌後銳骨之端,神門之分,動應於手也。靈樞經:持鍼縱捨論:問曰:少隂無輸,心不病乎?對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正謂此也。下部天,足厥隂也,

謂肝脉也,在毛際外羊失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卧而取之,動應於手也。女子取大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

下部地。足少隂也,

謂賢脉也,在足内踝後跟骨上陷中大谿之分,動應手。

下部人,足太隂也,

謂脾脉也,在魚腹上越筋閒,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寛鞏足,單衣沉取乃得之,而動應於手也。候胃。氣者,當取足跗之上,衝陽之分,穴中脉動,乃應手也。新校正云:詳自上部天至此一段,舊在當篇之末,文不相接。此正謂三部九候,宜處於斯。今依皇甫論、甲乙經編次例,自篇末移置此。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

足厥隂脉行其中也。

地以候腎,

足少隂脉行其中也。

人以候脾胃之氣。

足太隂脉行其中也。脾藏與胃,以膜相連,終。故以候脾兼候胃也。

帝曰:中部之候柰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

手太隂脉當其處也;

地以候胷中之氣,

手陽明脉當其處也。經云:腸胃同候,故以候胷中也。

人以候心,

手少隂脉當其處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字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

位在頭角之分,故以候頭角之氣也。

地以候口齒之氣,

位近口齒,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之氣,

以位當耳前,脉抵於目外眥,故以候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新校正云:詳三而成天至合爲九藏,與六節藏象論文重,註義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爲九,九分爲九野,九野爲九藏。

以是故應天地之至數。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爲九藏。

所謂神藏者,肝藏䰟,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虚而不屈,合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三口齒,四胷中也。新校正云:詳註說神藏,宣明五氣篇文,又與生氣通天論註六節藏象論註重。

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候,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虚實,實則寫之,虚則補之。

度謂量也。實寫虚補,此所謂順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脉,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爲期。

血脉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不當詢問病者盈虚,要以脉氣平調,爲之期凖爾。

帝曰:決死生柰何?

度形肥瘦,調氣盈虚,不問病人,以平爲凖,死生之證以決之也。

岐伯曰:形盛脉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形氣相反,故生氣至危。玉機眞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今脉氣不足,形盛有餘,證不相扶,故當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由有終。生者也。剌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脉細少氣,是爲氣弱;體壯盛,是爲形盛,形盛氣弱,故生氣傾危。新校正按:全元起注及甲乙經、脉經危並作死字。

形瘦脉大,胷中多氣者死。

是則形氣不足,脉氣有餘,故死。形瘦脉大,胷中氣多,形藏巳傷,故云死也。凡如是類,皆形氣不相得也。

形氣相得者生,參五不調者病。

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凡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脉相應,如參春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診也。如參春者,謂大數而鼓,如參舂杵之上下也。脉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不可數者,無二七謂一息十至巳上也。脉法曰:人一呼脉再至,一吸脉亦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脫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況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衆藏相失者死。可部之候相減者死。

中部左右,凡六診也。上部下部巳不相應,中部獨調,固非其久,減於上下,是亦氣衰,故皆死也。減,謂偏少也。新校正云:詳舊云中部之候相減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添之。且注有解人之說,而經闕其文,此脫在王注之後也。

目内陷者死,

言太陽也。太陽之脉起於目内眥,内陷者,太陽絕也,故死。所以言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相失之候,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然脉見七診,謂參五不調,隨其獨異,以言其病爾。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隂脉;足踝之上,足太隂脉。足太隂脉主肉,應於下部,手太隂脉主氣,應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踈乍數者死。新校正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並云:以左手足當云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内踝之上,隂交二出,通於膀胱,係於腎,腎爲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之字,而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爲解,殊爲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爲正。

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氣和故也。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渾渾,亂也。徐,徐緩也。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氣絶,故不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穀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眞内竭,故身不能行,眞穀並衰,故死之至矣。去猶行去也。中部乍踈乍數者死;

乍踈乍數,氣之喪亂也,故死。

其脉代而鈎者,病在絡脉。

鈎謂夏脉,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脉也。絡脉受邪,則經脉滯吝,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遲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俱,猶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凖察以知之。

必先知經脉,然後知病脉。

經脉四時五藏之脉。

眞藏脉見者,勝死。

所謂眞藏脉者,眞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絃;眞心脉至,堅而摶,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眞𦜉脉至,弱而乍數乍踈;眞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膚;眞腎脉至,摶而絶,如指彈石辟辟然。凡此五者,皆謂得眞藏脉而無胃。氣也。平人氣象論曰: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此之謂也。勝死者,謂勝剋於巳之時則死也。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已死,是謂勝死也。

足太陽氣絶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足太陽脉起於内眥,上額交𭗸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膊内,俠脊抵腰中。其支者復從肩膊别下貫臀,過髀樞,下合膕中,貫腨,循腫至足外側,太陽氣絶,死如是矣。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隂脉終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絶一訂,餘應闕文也。又註:貫臀,甲乙經作貫胂,王氏註厥論、剌瘧論各作貫胂,又註剌腰。終。論作貫臀,詳甲乙流注,臀當作胂。

帝曰:冬隂夏陽,奈何?

言死時也?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細懸絶者,爲隂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爲陽主夏,故以曰:中死。

位無常居,物極則反也。乾坤之爻,隂極則龍戰於野,陽極則亢龍有悔,是以隂陽極脉死於夜半中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變,物極則變也。平曉木王,木氣爲風,故木王之時,寒熱病死。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爲也。

熱中及熱病者,以中死。

插图

其脉乍踈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乗四季死。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氣内絶,故乗四季而死也。

形肉巳脫,九候雖調猶死,

亦謂形氣不相得也。訂前脫肉身不去者,九候雖平調,亦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病之脉,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脉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訂乃異,故不死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脉候亦敗者死矣。

言雖七診見,九候從者不死。若病同七診之狀,而脉應敗亂,縱九候皆順,猶不得生也。

必發喊噫,

胃精内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噦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爲噫,胃爲噦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

方,正也。言必當原其始而要終也。

而後各切循其脉,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脉疾者不病,

氣强盛,故。

其脉遲者,病

氣不足,故

脉不徃來者死,

精神去也。

終二十二。

皮膚著者死,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求有過者。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有血留止,剌而去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絡病者,治其絡血,無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靈樞經曰:經脉爲裏,支而横者爲絡,絡之别者爲孫絡。由是孫絡則經之别支而横也。新校正按:甲乙經無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竒邪,竒邪之脉,則繆剌之

音,謂竒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脉繆處也。由是故繆剌之。繆剌者,剌絡脉,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剌之。

病氣淹留,形容減瘦,訂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剌之。此又重明前經無問其病,以平爲期者也。

上實下虚,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脉,剌出其血,以見通之。

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遂通矣。前經云先去血脉而後調復,明其結絡乃先去也。新校正云:詳經文以見通之,甲乙經作以通其氣。

瞳子髙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巳經。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此復明前太陽氣欲絶及巳絕之候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鍼,

錯簡文也。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十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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