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錄
卷二

卷二

玄珠録卷下,

玄珠錄卷下,

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

諸法未出時,非道亦非俗;諸法若出時,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時,無一物而不出,諸法盡相違;其法若不出,無一物而出,亦是盡相違。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諸法若没世,起相違而滅。諸法出時不言生,入時不言死。未生之時若也空,復將何物出?巳破之後若也滅,復將何物歸?眼色共生見,其見在何邊,見時是化生,不見是化滅。其中衆生命,其相亦如是。不從二相來,不從無相來。若從二相來,二相生二見,云何止一見?若從無相來,無相則無見,云何復有見。如此之見體,見故不可無,無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復宛爾。入辘將眼以接色,將身以接識,在内而生心,在外而生别。見,心見得相連,心見不相是。人心之與道,便是亦如之。

說法因心而用口,聽者耳聞而意取,意歸道,耳歸聲,說亦從道來,言亦爲彼塵。對觀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滅,有無何寄?雖復無寄,不可無化。詳之。

常道本不可可,道則無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萬物,有生則有死,是故可道稱無常。無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實。常有無常形,常有有常實。此道有可是濫道,此神有可是濫神,自是濫神濫道是無常,非是道實,神實是無常。若也生物,形因形生,濫神。所以約形生神名,則是濫欲濫無欲。若能自了於真常,濫則同不濫,生亦同不生,不生則不可。所以得清淨之法則不可,可法則無淨。淨心能照妙,則是無欲之妙門。因濫玄入重玄,此是衆妙之門妙。門則生無生,但是濫生,實無生也。其道只是濫可,實無可也。行者觀而思之,存而守之,則解脫得。此是濫脫,實無脫也。無可既無可,誰知此無可?淨心知無可無可,常清淨,淨故常無知。得此淨無知,則是無知淨,是名淨心知。如鏡照色,鏡雖受,不失本清。此清雖濫,實無生死。將言以說物,物一言不一。其物被言說,言多物不多。若許如是者,言應不說物,言實說物。所說若依物,云何得言多。未審言與物,何者是爲妄?物與言互妄,物與言互真。觀言如言法,觀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時真。若也約物以觀言,約言以觀物,此是言物一時妄。則知言物體非真亦非妄,是真亦是妄。我若去肴亂,何曽有真妄?既得真妄寂,則入於𤨔中,在中不見邊,以是中亦遣,所以曠然無懷,乗之以遊。

以言言物。言與物彼,而物非言。言與物對,雖彼常異,雖對常因,對之與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濫物,物不濫言,其中真理,非言非物。

十方所有物,並是一識知,是故十方知,並在一識内。其識若也出,身中復無識,其識若不出,十方復無知。

十方照我體,我體即是畸,暗在十方中,還在天地内。一切色見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無不遍。

一切待十方,十方並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識一心知,將此十方知,還在一識內。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物無本住,法合則生,生無本常,法散則滅。實性本真,無生無滅,即生滅爲可道,本實爲真常。二物共循𤨔,始終之間無餘道。道在始終,與始終爲變通,故道不得常,始終不得斷。名爲入等。道常順生死而非是生死,空常順明闇而非是明闇。明闇之外無別虚空,虚空之外無别明闇。此二不曾是,不曽非,不一不異,而常是非一異。入等。

知是一心,境是二心,心之與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離心境,其性於知,於心境自然解脫,非有非無,此法不曽二。以是一知故,此法不曽一。以因心境故,心之與境,常以心爲主,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緣;無人無所因,所以是自然。

若爭是者,即落妄河;若悟此者,即入真海。受爭之物,不覺不知,只是爭者云受爭,非是受爭之者云受爭。

若因有始名無,有即在無,内有若在無内。即自妨無,其無無由名有;若在無外,有即無由名,若無由得名有,無由亦名無,有無一時俱有,既相違同處,則不可。

空中無有物,無物無有見;空中既無物,無物無無見,云何苦破見?欲言於不見有,即一時有有見有無見無,則一時無無有有見有無見,見能覺知,爲之有滅。然無既爲之空,無境則無知爲非有,有境則起念爲非無。欲脩之者,莫令心住有,莫令心住空,莫令心離有,莫令心離空,莫令心住四,莫令心住一,莫令心不住,莫令住無心。於中無抑制,任之取自在,是則爲正行。

隨言起見者,将恬以養知;隨體滅見者,將知以養恬。無體則無言,知寂恬亦寂;忘。有言則有體,恬起知亦起。存即。起於寂,寂起於起,此法不得二,無二無寂起,此法不得一。守之令不出不入,不合不散,

將眼對色,則生一見。未審此見當屬何方?若在色方,不假於眼;若在眼方,何假於色?若在。兩方則成二見,而見實非二。若見是一色眼則不用,未審此見因何而生?此乃接物。入等觀之,是名循𤨔,循𤨔則無窮盡。

眼揺見物揺,其物實不揺;眼靜見物靜,其物實不靜。爲有二眼,故見物有動靜。二眼既也無,動靜亦不有。

諸法二相自性離,故。帶空名爲法,帶有名爲物。

勿舉心向有,勿舉心向無,勿舉心向有無,勿舉心向無有。

沖虚遍物,不盈於物,物得道遍而不盈於道。道物相依,成,一虚一實。天地法道,於萬物以等行。聖人法天地,百姓亦然。等行中有遭傷者,不迴行制之,有功利者亦然。虚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空虚,正行無竭,

谷神不死。谷神上下二養存存者,坐忘,養存者,隨形養,形養將形仙。坐忘養捨形入真。存者如木生火,存存者如土生火。亦有脩子至母者,亦有脩母者,亦有直脩子不至母者,脩子不至母者,神仙;脩子至母者,直脩毋者,解形至道也。天地不自生,待萬物合而乃成。故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人者,六根之總名,車者,衆木之總名。總物不曽無,故能長久。是故夭地先萬物而後其身,人則先六根而後其身,車則先衆木而後其身。故其名既成,但言其總,不言其物,但言其果,不言雜縁,故爲雜縁。先大身成爲無私。

上善若水,水性謙柔,不與物爭。行者之用,處

物無違,於中萬施詳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過實,財莫過足,行莫過力,則能互相優養,各得其全。若過則費而且傷,大者傷命,小者成災,良爲違天背道,法所不容,適足則巳。用天之德,

視之不見,名曰夷。視之是量内,不見是量外。此量内以視明不視,將量外贖量内,將不視以明視,視亦成不視。量内不可見,只使其色見;量外不可見,只使其理見。量内有色,故將色爲理眼;量外有理,故將理爲色眼。又視之爲色法,不視爲理法,可視爲量内,不見爲量外。故將量内色以明量外理,復以量内理以明量外色。量内之理既依色,量外之理亦依色。不見之理既無窮,有視之色亦無極。故約色有内外,所以有髙下;約理無髙下,是故名曰夷。

止見定中無邊際,不見慧中無邊際;止見定中有邊際,不見慧中有邊際。只爲一有一無故,所以定慧相容。入此則尋名名不盡,尋色色無窮。定爲名本,慧爲定元。若將定以當世可與不可俱在其中;若將慧以當世定與不定俱在其中。

譬身同木樹,譬心同虚空。樹邊譬生死,空邊譬有無。生若木𣗳,死若槁枝,有即感通,無常寂滅。衆生與道,能踈能密。泥土能踈不能密,玉白能宻不能踈。身與道識是踈義;道與識空是宻義。玉、白一物二名,土水二物二名。人是身、識總,泥是水、土總。

法體本來,體自空曠,空曠無有無貝空者,見色不住眼,對境不揺心,

外心寂寂無間,内心盡盡無間。有心有垢,無心無垢。行者増降,隨分受證,

出則徧諸法,入則一毫無。

持一空符,以印諸有。有來隨應,有去隨亡,有若不來,還歸空淨。空中有分别,有分别亦空;空中無分别,無分别亦空。

無能消有,有能消無。有無雖相對,㑹以無爲本;明闇雖相對,㑹,以闇爲本。

見無所見,旣無所見,有何見,見有色即有住,無色有何住。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無入無出,則爲實相。

有爲有四,是有四非動;無爲無四,是無四非寂。虚空有二是有二,非虚空無二,是無二。非起唯法起,虚空有四,滅唯法滅,虚空無一。

恬淡是虚心思道,是本直歸志心不移變,守一心不動散,

無今無古,無出無入,無前無後,無内無外,無有無空。平等是名太定,開是名天光。徧著太定,名爲燋種;徧著世界,名爲乾慧。存言無甘露,忘言無照心。忘言爲太定,起言爲天光。今古時不同,同在一念中,則是前後不異事。今身與前身,同是一法體,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諸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若得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持法諸邊是正用平等簡法是諭釋爲四句義。物體本無名,而人彊立名,立名將作有,其物,便爲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名。深觀彼物體,實地本無名。何者?將言以言物,物處本無言,其物被人言,言處復無物。

有法無法,相因而生。有無法耐給,非有法、非無法,反之而名。非有無法亟合名

正性處之,實無所有。内外俱空,而法非無。無時無有有,無法從何名;有時無無有,有法從何生。二法不同處,云何和合成?若有有無法,可許非有非無成。有無旣也破,非有非無破。二法旣也破,云何和合名?出諸名相,而入真空,真空亦空而非無也。

空法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爾,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還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則有礙。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爲一,一法未曽合;不合法常二,二法豈名合。

從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滅相因滅。

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

應多成。

言空之時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時若無有,有無空亦無,云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有無是相因,有有則有無,有分別空。有無是相違,無時無有有,有無無亦無,無分別空。前後是相隨。前言有分別,後說無分別,在無分別時,有分別巳謝,是則前謝後亦謝。真實空。有無相因生,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此名橫相因。各於有無中,是有是非有,是無是非無,此是竪相因。巳上三法爲三事,三事有分別,離此三事即是空,空即無分別。

開化說諸法,借四相待相因以生之,導之以歸真,借四相違相因以滅之。

先觀思亂縷等是,後存守無處等是。

有異世間有,不隨世有滅;空異世間空,異空能感應。

爲其有視,故不離於世間;以其不見,故不在於世間。

有視有不見,所以不得一;即視是不見,所以不得二。爲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爲不一二故,所以得稱夷。有一復有二,一二有多少,多少有髙下,所以不爲夷。我若常住夷,復失於髙下;我若住髙下,復乃失於夷。若得真道之正性,不住髙下,不住夷

心有十方分,而無十方悟。若有十方悟,自是於天尊。

即有始有無,此是前後之有無;即有是於無,此是同時之有無。

心不縁根,天無氛穢;根不著境,地無祅塵。心不住内,謂之𡨋,身不住外,謂之慧。

色非是色,假名爲色。明知色旣非空,亦得名空。無名疆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無名無色空,亦無無色。穴。若住無色,空是中還。有受無名彊作名,是法還有受;有名彊無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滅,故法無受者。想、行、別。識亦復如是,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觀色。色心非二故,實無能所觀。無觀即是觀,觀即是無觀。定即亂,亂即定,不一不異

心解脫即無心,無心則無知,誰當知脫者?心心知法,法處無心,法被心知,心處無法,二除旣無増減,故知無觀無法。無法則心不生,知無心則諸妄不起。一切各定,無復相須而因待者。故前念滅,則後念不生;前念不滅,亦後念不生。念旣不生,則無有念,無念則無心無識,亦無有迷者覺者。是故行人當須識心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滅,起滅自由人,法本無起滅。

因空以立義,此是即空有;因有以立義,此是即有空。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雖復不得一,常在於一中,

元來有於眼。欲將觀於色,眼中旣有色,還不見眼。

心常知不常,眼常見不常,云何兩常中而生兩不常?此二爲當一,爲當異?答:不一亦不異,旣不一,異,亦不常斷。四可爲生死,不可爲正常。眼色合共生見,眼色離共生滅。生是化生,滅是幻滅。旣云生滅,如何證真?不爾,但是顯,非是生,但是隱,不是滅。以不生滅故,所以得證真入等。若也作法,見真之與幻俱成幻;若也作真,見化之與真俱是真。諸法實相中,無幻亦無真。

道物一時生,物生始見道,將見見道物,道物逐見生,元來無有見道物何嘗生。

諸法先來有,不應因見生;諸法先來無,不因捨見滅。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出則有二,亦有亦無,入則無一,非有非無。非有則無有,非無則無無。有無二俱無,云何得有一?

將言言法體,取體不取言,但取法體真,不取多言妄,

但取其㑹歸,不必一一曲相生說。一法亦是假,二法亦是假,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是於假。假中求真亦不得,假外求真亦不得。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求真無有真。明知一切假即是一切真。若也起言者,言假復言真。若也不起言,無真亦無假。

共時亦不動,不共亦不寂,動寂無二相,亦復非是。一。一本無我,合業爲我,我本無心,合生爲心,心本無知,合境爲知。合時旣無,外入有者並悉是空,空則無我無生,無心無識,旣無所有,誰當受生滅者哉?

無色界色盡,故爲空生,空中精靈名爲識,識體是空名爲定,定即非心,名爲想本。聖人非此四而歸一切物,而無所歸。何者?不合則無我,是故離於宅因,合知有我,所以名爲歸。我雖歸物,而不將物歸。是故其物有生滅,而我不生滅;其我是真常,而物非真常。

觀思同是存守,覺了同空。一切所有法,不過見與知。若於見知外,更無有餘法。旣有見知,知見何法?只將我知知我見,還將我見見我知。法。若有所屬,有所而不屬;法;若無所屬,無所而不屬。

外捨身妄似㝠眠,内忘心法如先死。

若住在色中,無空而可對;若住於空中,無色而可對。旣住而無對,無由輒喚空,無由輒喚色。若許輒喚者,喚空亦喚色。若也不許喚,無空亦無色。

顯與生同,隱與滅同。

無生者有。有不常斷,是身義;無,無不常斷是心義。有。無不常斷,是身心義。皆先有因,非無因而得有

諸法無。性隨離合變,爲相爲性。觀相性中,無主無我,無受生死者,雖無主我,而常爲相性。將金以作釧,將金以作鉢,金無自性故,作釧復作鈐,釧鈐無自性,作花復作像,花像無自性,不作復還金。雖言還不還,所在不離金,何曾得有還?釧鈐相異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離金故得爲真常。

土中無正性,能生無量器,巳成於器訖,器更不能器。土中之本性,能生一切器。器器雖不同,性皆不異土。空中無正性,能生無量識,已生於識訖,識竟更不識。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識。識識皆不同,不同不異空。愚中愚相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旣同,無愚亦無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勝劣亦爾。當在於愚時,見有智可得,旣也得於智,其愚又巳謝。愚亦旣巳謝,其智非爲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謝異,亦謝,亦無有愚智。未生之時,若也空,復將何物出?巳破之後,若也滅,復將何物歸?

一物不住,總物得常住;總物常無常,一物不獨常。

將人以磨鏡,鏡明非人明,因經得悟道,人悟非經悟。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諦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㑹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㑹是用。存之有四,忘之無一。

了知無知同無知。如此無知與未了無知同相。若同有識處,隨識而起名,識多名亦多,識少名亦少。若也無有識,無相,亦無名,亦無於無名道,其非是門,此方因見得。若道真是門,他方復不喚。如此之異喚,未知欲何依?答言一時依。又云:若言一時依,其道即有二其道。若有二乃有於三者,此則爲無窮。此法若無窮,此法是生滅,生滅則非道。所以此二不可依,隨方起見。其方旣多,其名亦多,諦觀其體,而實不多。若言不多,應常是一。若常是一,不遍諸方之名。答云:此法非一多,而能應一多。各由起見故,而體常不住一物,亦非不住物,各由見者而見多一性體解脫故,非多一

見。若屬於眼,無色處能見見。若屬於色,無眼處應見。見若屬色,復屬眼,合時應當有二見。若也見時無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見。若即於二者,應當有二見;若捨於二者,應當無一見,云何復一見?一見色之時始名眼,有知之時始名心。若使無知無色時,不名於心眼。

瞋喜無自性,迴縁即乃生;生法無自性,捨遇即復滅。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又問:瞋喜在身内,瞋喜在身外,瞋喜若在内,此身常瞋喜;瞋喜若在外,元來不關身,云何得瞋喜?非外非内,發生於㝠,非㝠非内外,發生於遇縁,非緣不離緣。瞋喜如幻化,雖化未嘗不瞋喜。如此瞋喜與天地共共,即爲大身,此並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虚空,即是無生身。無則無生身,無身則是無瞋喜。此則無物,亦無道,而有幻化等,是名爲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

一法無自性,復因内外有,有復無自性,因一因内外,因又無自性,非一非内外,化生幻滅,自然而爾。

人心之正性,能應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運一切用,而本性無増減。諭如對境有喜怒,正性應之生喜怒;對境有去來,正性無去來。無有正性,怒性則不生。怒雖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怒滅正不滅;以正不滅故,所以復至喜。若無於正性,其喜則不生。喜雖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滅正不滅。若云怒獨滅於前,喜獨生於後者,喜怒則兩心,前後不相知,云何在喜時而復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時即是怒滅,怒滅即是喜生。動時即是寂,寂時即是動,動即是神力不共法,正性之變通。

心中無喜怒,境中無喜怒,心境相對時,於中生喜怒。二處旣各無,和合,若爲生,當其妄生時,二處不生増。二處旣不増,和合云何生?於中有生者,此生如夢幻,化生而幻滅。二生各不知,不知而有生,此生是阿誰?若離此等法,無聖亦無凡。此等法旣幻,凡聖亦如幻。幻法不曽斷,所以是不空;不曽不是幻,所以是不有。先相因生諸法,次相違滅諸法,後泯二相入真空。相因以爲言,因無而有有,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相違以爲言,有時無有無,無時無有有。就無以爲言,一無二亦無,何故得有時?就有以爲言,一有二亦有,何故得相違?别六舉過以明見,獨住二時以相違,舉見以明來。所以違時,一滅二亦滅。

煩惱空故不可得,至道空故不可得。二相俱是空,空相無分别。

以其迷見故,即爲煩惱,以其悟見故,即爲至道。煩惱不可得,還是煩惱空;至道不可得,還是至道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優劣亦爾。又言對二有二故,所以言其異。若合二以爲一,其一非道一,亦非煩惱。一

真妄二事,四言說之,以顯於真性。四言即是。妄,法性即是真,因言以顯性。此性從言生,即言非正性,離言無正性,此性非是言,此性不離言。即妄亦非真,離妄亦無真。由妄得真故,此真不離妄。真妄是同時。真妄旣同時,凡時即是聖,何假更脩習?真妄若不同,其真在妄外。若許在妄外,脩凡不成聖,何假更脩習?爲起二見故,言真復言妄。於法實性中,不有真妄,故,不可言同時,不可言異時。同異旣不可,是名出諸邊。於中非無法。雖然有於法,有法非諸邊。是故得解脫。

道體如鏡明,不間色,亦不執色,其色變攺去來,而鏡體不動。

衆生隨起知見而生心,隨造善惡而成業,不造則業滅,不知見則心亡,心亡則後念不生,業滅則因亡果盡。

玄珠錄卷下

全书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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