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註道德經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之有下,取之也,萬物歸之耳。其治天下,非為之也,因萬物之自然耳。若欲取而為之,可。天下神噐,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傷自然故之,則之則乖通變故失。故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物各然之生,行而先,或隨而後,或川泗一,或吹而寒,或強剛,或羸而,或載而動,隳而止,其相不齊如此。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去甚,慈也;去奢,儉也。聖人治天下,故大制不割取,則其取天下以無事,治天下以無為而巳,夫何爲哉?若取而之以求有得,得矣。盖天下神噐,唯神道可以御之。者無思也,無為也,而為之則御之非其道,故不可也。為者所以求成,而適足以敗之;執者所以求得,而適足以失之。誠以凡物各有自然之性,故有先後温寒不同,弱動止之或異。因其勢而之者,易簡而理自得也;違其性為之者,煩勞而物愈擾也。是以聖人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於過而傷物,天下無患矣。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70 / 172
第 70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键盘 [ ] 翻页,1 2 3 切换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