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第十七24太上第十七太上,下知有之,不知十五事專。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寺,其次侮之。故凡北北曰:自士之人操之,如人之不信兮,其貴言兮。其貴言,猶我自然。本章完致虛極第十六大道廢第十八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