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章義
第二章自曾子再仕而心再化至若之何其有鬼耶爲第二童言修道之要

第二章自曾子再仕而心再化至若之何其有鬼耶爲第二童言修道之要

第二章自曾子再仕而心再化至若之何其有鬼耶爲第二童言修道之要

心不縣於物,生死一致,命、鬼皆不可言也。言而無言,無言而言之,巵言,非有道者不能。有道者心無所縣,哀樂不入於心,不以禄薄爲悲,不以祿厚爲樂,視三釜之祿與三千鍾之祿,如鸛雀蚊虻之過吾前而無所動於其中也。修如此之道,非一時可得而成。一年去華反樸,二年由勉強漸近自然,三年不滯於物,四年與物同化,五年物來自應,六年神靜而入於陰,七年神動而入于陽,八年出入陰陽而忘生死,九年道果成熟,變化從心而大妙。不修道之人,昧於生死一致之理,以生是有爲,有種種之差別而私;以死是無爲,無種種乏差别而公。豈知生死一致,皆天地一氣之循環。死屬陰,此氣自有而無;生屬陽,此氣目無而有。陰陽周流不息,生死卽循環不息。苟達此理,生不足喜,死不足悲,故曰惡乎適?惡乎不適。人之有生死,猶天之有日月,地之有山川,無始無終,謂之無命不可,謂之有命亦不可也。人之由生入於死,若日之沒,若月之晦,若山之崩,若川之竭,而與人之死若相應也。然日之沒而復出,月之晦而復明,山之崩而復起,川之竭而復通,而與人之死若不相應也,謂之無鬼不可,謂之有鬼亦不可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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