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注
嗜酒悖亂

嗜酒悖亂

嗜酒悖亂

酒以合歡成禮,不禁人飲,但不可嗜,嗜則悖理亂行,能使士敗名,官落職,農荒田,商賣喪貲。所以佛有五戒,而酒居其一。其味不過未汁所成,非魚肉比,而其害德敗禮,反在魚肉之上。蓋魚肉止以穢口,而酒則一典不造也。鄭蘇易簡爲學士,平生好湻,遂衂血而卒。王全爲丞,自侍量高,一日大醉,臍裂而八。又如灌夫酒酣,坐罵田筠,遂至棄市。其禍不一。所以浦江鄭氏家現子孫未三十者,滴酒不許入脣,壯者雖許少飲,有玉呶者,箠之。奉賓客惟務誠恪,勿強以酒。諸婦年過五十,姑許其飲,故能累世同居。顧文康素豪飲,一時無敵,晚年著論,謂職是早衰。及屈指里中先後享大年者,皆不善酒,因作詩以誌戒焉。孔羣好飲酒,王丞相謂曰:卿何爲嗜酒?不見酒家覆瓿布,日月糜爛?以此推之,豈非伐性之斧乎?夷門廣牘曰:置之甁中,酒也。酌於杯,杜於腸,惡喜怒歧矣,禍福得失又歧矣。葢氣昏志亂,膽脹身狂,平日不敢爲者爲之言騰煙燄,事墮穽機。一言蔽之,曰:禍泉而已。可不戒哉!此一句專言惟酒喪德之惡。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355 / 418
第 355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